今年首评“特级专家” 为浙江最高学术技术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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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4月28日 08:44:52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今年我省将首次评选30名“浙江省特级专家”,这是我省最高学术技术称号,在省内级别仅次于两院院士。“浙江省特级专家”就是我省概念上的“院士”,每三年评选一次,总人数控制在100名以内,首次评选人数不超过30名。
参与我省特级专家评选活动的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评选这个称号是为了肯定那些在我省各个领域作出杰出贡献的专家和学者,希望以此为载体,凝聚一批优秀拔尖的人才,推动高层次人才队伍的建设,为我省发展储备人才。
三类专家学者有望参评
有望参加聘选的对象,必须在我省工作两年以上,具有研究员、教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同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家、学者,两院院士不参加评选。被推荐者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并应是以下三类专家、学者中的一类。
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或应用性基础研究领域取得系统的、创造性研究成果,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
在工程科学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和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并有显著应用成效;或在重大工程设计、研制、建造、运行、管理及工程技术应用中,创造性地解决关键科学技术问题有重大贡献,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
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并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并取得重大成果,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
评选全过程将在浙江人才网上公布,最终确定为特级专家的人,将由省委、省政府颁发“浙江省特级专家”证书。
特级专家有多种优先权
省特级专家将享受诸多优先权。在申报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在使用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公务用车、工作助手等方面享有优先权和自主权,优先受资助参加各种国内学术交流活动,享受二级医疗待遇,每月给予一定的津贴,每年一次全面的身体健康检查和两周的学术休假等。
省特级专家还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提供咨询,在学术、技术上不断创新,促进我省科学技术和重点工程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同时还要积极培养人才,推动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通讯员 张滨 本报记者 黄淼君
编辑:
陈雪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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