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监督将出新规 省人大常委会请你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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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5月18日 06:56:37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产品质量、食品安全总是牵挂着市民的心。今年4月12日,《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初审,条例中新增不少内容。从今天开始,市民可以上网发表意见,对条例草案“评头论足”。
售出产品有缺陷怎么办
不少消费者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由于某种型号产品本身的缺陷,给消费者带来了人身、财产上不同程度的危害。在省人大常委会初审的《条例》(草案)中,就多了一条明确规定:售出的许多产品都有设计、制造上的同类缺陷,生产者有义务召回该种产品。如果生产者不召回,有关部门可以向消费者发布警示公告。
三无产品如何处罚
没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这就是“三无”产品。按照以往的规定,有关部门发现了这类产品后,只能责令有关单位改正,因此市场上“三无”产品还是屡禁不绝。这次,条例规定,如果市场上再发现“三无”产品,有关单位必须停止生产、销售,并处以相当于产品货值金额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的收入,还要全部没收。
另外,《条例》(草案)还规定“三无”产品不能当赠品、禁止把产品的质量标志改头换面,用类似的标志迷惑消费者。
此外,这次面向社会征集的意见,还包括销售者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货值金额计算、违法当事人不配合调查的处罚、罚没物品的处理等方面。市民可以登陆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www.zhejiang.gov.cn)、浙江人大网(www.zjrd.gov.cn)、地方立法网(www.locallaw.gov.cn)等网站,提出自己的建议或者意见。
来源:
钱江晚报
作者:
刘焜
编辑:
何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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