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十一五”新课题:构建循环经济“静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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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5月25日 06: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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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我省工业领域发展循环经济的思路与对策
丁耀民
三个层面的发展思路
工业领域循环经济发展三原则(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中的次序是: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减量化是重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是核心,最终处置针对的是利用不了的废弃物。
工业领域循环经济要围绕清洁生产、生态工业、绿色消费、废物处置等方面展开,使物质和能量在企业内部、生产环节乃至整个社会循环流动,达到平衡。
微观层面,表现在企业内部的循环,其目的是投入最小化,排出最小化,最大限度地利用可再生资源等。主要途径和举措是推行清洁生产,创建循环型企业。
中观层面,表现在生产间的循环,把不同厂商联结起来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的产业共生组合,使上游企业的废弃物成为下游企业的资源与能源,逐步建立起企业间的物质能源的相互转换与供求体系。其有效载体是工业园区和区域产业链。主要途径和举措是进行生态化改造,构建区域内的资源流、物质流、信息流、技术流等高效耦合流,创建循环型生态工业园区。
宏观层面,是社会整体的循环,即发展绿色消费市场和资源回收利用市场,让所有能源和资源在这个循环中得到最为合理的利用。主要举措是强化节约意识,倡导绿色消费,立足浙江,盯住国内和国际市场,建立和完善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回收网络体系,做大做强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实现固体废弃物再利用和再资源化,缓解我省的要素瓶颈制约,建设绿色浙江、生态浙江。
“两类试点”和“三大体系”
抓好省级两类试点,建立完善三大体系,全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两类试点:(1)抓好循环经济试点企业。规模以上重点污染企业,要有1/2实施清洁生产,“十一五”要完成600家以污染治理企业为重点的清洁生产省级试点;创建8至10个国家级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建设15至20个废水、废固“零排放”企业;推动大中心联合企业开展能流、物流集成和废物循环利用;创建30家省级循环型示范企业,带动一批循环经济型企业发展。(2)抓好循环经济区域或园区试点。重点在特色工业区域、园区,积极推动循环经济。在市、县范围内选择2至3个作为区域循环经济试点,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资源枯竭地区和其他工业园区选择10个区块,完成生态化改造的规划,落实具体的推进方案,到“十一五”末初步完成生态化改造。
三大体系:(1)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与产业利用体系建设。健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系统,建设若干个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基地,重点建设一批区域型的废旧物资再生产基地,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机械设备加工制造基地。与全省城市化进程同步,建设城市中水回用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系统。(2)建立促进循环经济法规体系。基本完成循环经济法规体系建设,出台一批促进发展循环经济的相关优惠政策。(3)建立绿色消费体系。政府和事业单位必须执行绿色采购制度,提高全民绿色消费意识,完善社会绿色消费体系,鼓励使用再生产品和环境友好产品。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记者沈宇翔 通讯员金连升
编辑:
何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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