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打白条 萧山有关人员称条件尚不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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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6月20日 16:28:13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施行已有8个多月,记者日前依照这一规定在萧山区采访时,有关政府人员非但不知道有这规定,甚至表示,对这一规定不予认可。事后,记者进一步联系了萧山区有关部门,竟被告知“当地的信息公开条件尚不成熟!”
萧山区发展计划局信息科负责着《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记者将党湾镇政府、国土局未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情况向信息科反映时,负责人员的回答让人吃惊,“我们萧山还没有正式下发信息公开的文件!”
该人士称,虽然《规定》已经公布并施行了,但各县市区跟上去没这么快,“信息公开不是说想做马上就能做的,还要考虑条件有没有成熟”。记者指出,《规定》并没有许可县市区可以延迟施行。对方答称,“《规定》也没有要求必须马上跟上去,不是说杭州发了文件,我们县市区都要同步,马上跟上的”。记者又问,“哪萧山区要到什么时候才能施行?”对方回答“今年文件可以下发,但什么时候施行还不一定”。
记者不由诧异,《规定》去年4月由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同年10月1日施行,并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适用的,萧山区有何权利擅自推迟施行?而且该规定从公布到施行已有5个多月的缓冲时间了,退一步讲,真的由于准备工作不充分,一时无法跟上,那为何在正式施行8个多月后,仍不能确定实施的时间?
针对萧山方面的说法,记者联系了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法规处李处长听了记者介绍后,深感诧异。李处长表示,《规定》以市长令发布,当地政府应当组织实施,不能因为没有发文就不执行了。
有法律界人士认为,《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是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的一项重要举措,地方政府部门应当执行。如公开义务人违反规定,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信息,权利人可依据该规定向监察部门或者公开义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举报。
据悉,杭州市政府法制办法规处已将这起事件转交秘书处承办,萧山区有关部门最终能否履行公开义务,本报将拭目以待。
来源:
浙江市场导报
作者:
陈彤
编辑:
陈雪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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