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月起,我省个人征信系统联网运营,同时与北京、广东、重庆、陕西、广西、四川和湖南实现联网。据估计,不出年底,个人信用数据库便可全国联网。随着这张网越织越大,它对我们生活的影响也开始显现。记者昨天获悉,我省各大银行在决定住房贷款利率多少时,已经以个人信用的好坏为依据。
信用优劣决定房贷利率
据我省工、农、中、建、交通、华夏、民生等银行的有关负责人介绍,征信系统联网后,个人信用优劣不仅成为银行放不放贷的依据,而且还是银行执行何种利率的标准。
比如一个人,在银行已经办理过一次住房贷款,在贷款未还清的前提下若要再办理另一套房贷,那么,其贷款成本将因此增加不少。以民生银行杭州分行为例,如果贷款人在杭州已有房产,但未在银行办过按揭,就属于首次房贷,执行5.508%利率,首付最低二成;如果在银行已办理过一次房贷,但已还清贷款,民生银行也视同首次房贷,同样是执行5.508%利率,首付最低二成;如果贷款人在银行已办理过一次房贷,同时尚未还清贷款,按民生银行杭州分行的政策,执行6.12%基准利率,首付最低三成。
在其他银行,对于具体的贷款人,究竟执行什么样的利率和贷款成数,银行会对他的个人资信做一番审查,比如贷款人的任职单位、职务、收入状况、年龄、工作稳定性、是否有房产或存款等。
贷款炒房者这下没戏了
炒房者办贷款一直是央行房贷市场的主要调控对象之一,在第二套房的购买者中,涉嫌炒房的占了一定的比例。2003年,央行121号文件对购买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和利率作了相应的要求。购买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住房的,可提高首付比例。
但是,银行如何界定“第二次购房”,实际操作性一直不强。据透露,2003年央行121号文件规定,银行应将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情况登记在当地人民银行的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详细记载借款人的借款金额、贷款期限、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号码。但是,2003年杭州金融机构的个人信贷咨询系统并没联网,并且各家银行对房贷客户的资料互相保密,因此,银行从技术上很难界定“第二次购房”。
此前,银行识别是不是第二套房,主要靠借款人自己提供的信息,来发现“蛛丝马迹”。而在无法识别的情况下,不得不给予当时通行的优惠贷款利率,这样使一些炒房客从中获益。“个人征信系统全国联网后,第二套房的界定从理论上已经解决。”
据介绍,此次联网纳入个人征信系统的数据主要有三类,其中贷款信息一类,包括贷款发放银行、贷款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实际还款记录等。“这样有人第二次买房,即使在不同的银行贷款,查询信息之后就一目了然了。”杭州某商业银行个人业务部经理说,“如果信用记录不良,要获得贷款难度就相当大。”
信用不良,贷款很难
对于个人征信系统的作用,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这样总结:帮助个人积累信誉财富,方便个人借款。
目前,个人在申请银行贷款、信用卡等业务时,需要花费较长时间和提供很多材料证明自身信用,很多情况下,还可能因无法证明自身信用状况而得不到贷款。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成后,相当于为个人建立了信用档案,为以后获得银行贷款提供方便。
如果信用很好,则有可能得到银行在贷款利率上的优惠;一旦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对个人信用造成不良影响,将会增加个人再次获得银行贷款、办理信用卡或授信业务的难度。要知道,个人征信系统所收集的信息,要保存较长年限,且不能擅自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