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雇主涉嫌强奸保姆
7月6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审判庭,一起外国人涉嫌强奸中国妇女的案件开庭审理。
上午9时,中非刚果(金)籍的被告人Makonko Mundele Augustin站在被告席上有点局促不安。这是一场涉外官司,我市外事部门已经通知刚果(金)驻华领事馆,按照惯例,法院审理时,刚果(金)驻华领事馆领事会出席旁听。但是这起案件中,法院开庭过程始终不见领事的身影。
黑人歌手Makonko Mundele Augustin在我市一些酒吧里以唱歌为业,中国名字叫“明亮”,体形有点胖,他在中国逗留已经有些年头,连温州的方言也会说上几句。
按照温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指控:2004年10月下旬,被告人Makonko Mundele Augustin雇用温州本地未婚女子李某为其照顾女儿,同年11月1日凌晨2至3时许,被告人Makonko Mundele Augustin在温州马鞍池东路其暂住处,将李某拖至自己卧室,并不顾李某的反对,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
法庭上,Makonko Mundele Augustin一直否认自己有强奸妇女行为,但检察院向法庭出示了一份由公安机关鉴定的证据,该份证据是从被害女子身上提取的残留精液,DNA鉴定证明精液呈现特征与Makonko Mundele Augustin本人吻合。
经过庭审,法院没有作出当庭判决,Makonko Mundele Augustin的辩护律师之一、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国际商法硕士、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律师洪建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证据被采纳,Makonko Mundele Augustin有可能面临3至10年的有期徒刑,并将被附加判处驱逐出境。
引进阳光也会飞进苍蝇
这起案件并非外籍人员在温犯罪的第一起。
1999年在我市发生的两个喀麦隆人利用白纸变美元的骗术,从两名温州商人身上骗取7万美元的诈骗案件,堪称为我市首例外籍人员犯罪案例。曾经给其中一名犯罪分子做过辩护律师的浙江金克明律师事务所主任金克明律师回忆了此案件。
1999年3月,喀麦隆籍的骗子内齐托·努杜·阿尔贝特、达西·保尔到温州后,经人介绍认识了一名姓邓的男子,并由邓担任其日常翻译。此后,双方在接触过程中,邓轻信了两个喀麦隆人有利用美元、白纸、药水,将白纸复制成美元的“异术”。于是他便把两个喀麦隆人介绍给了两名温州商人。
是年3月26日,当两名温州商人在瑞安把准备好的7万美元交给两个骗子复制时,两骗子乘机用白纸将美元作了调包。之后,两骗子又以休息为由,返回温州市区下榻的饭店,将骗取的赃款进行平分。
案发后,警方从内齐托·努杜·阿尔贝特身上缴获赃款4200美元。
1999年10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以诈骗罪判处内齐托·努杜·阿尔贝特有期徒刑十二年,达西·保尔有期限徒刑十三年,同时追缴两骗子违法所得的美元,对两骗子各处以罚金10万元人民币并驱逐出境。
此后一年,苍南又发生一起马来西亚、新加坡外籍船员在我国领海海域走私贩卖柴油案件,据当年曾在市中院庭审中担任过法庭翻译的洪建政律师回忆,当时涉案的外籍船员有五六人之多,走私柴油多达400吨。外籍船员走私所用的油轮被扣留,此案当时在浙江省影响颇大。
“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外籍人员在别国犯罪现象难以避免,中国改革开放好像一扇对外的窗口,这扇窗口引进阳光势必也会飞进苍蝇”。对于几宗外籍人员在温州犯罪的案件,金克明律师作出如此的评价。
打击外籍犯罪体现司法公正
对于打击外籍人员犯罪,金克明律师认为,这不仅是在保护我国国家安全和公民利益,更大程度是体现我国司法公正和严肃性。
据金克明律师介绍,对于在中国领域工作生活的外国人,在法律上,我国法律给于他们国民待遇,视他们地位与中国公民同等。这种法律上的平等有两层意思,一是对于在中国领域的外国人,我国法律要充分保护他们在我国的合法利益,二是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内一旦触及法律,我国司法部门可以按照法律,视其违法性质和情节的轻重予以不同的制裁。
“当然,有一种情况还得例外。”金克明律师所指“例外”就是人们经常提到的外交豁免权。按照《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一国派往外国的外交代表,不论是临时使节还是常驻使节,除享有礼节上与各自的身份和地位相应的尊荣外,还享有其他外国人所不能享有的特殊权利和优惠待遇,这种特殊权利和优惠待遇统称为外交特权。从严格意义上说,“外交特权”还包括了“外交豁免权”。
根据“平等国家之间无管辖权”的国际法则,外交代表在驻在国享有管辖豁免权,这种权利包括:司法管辖豁免、诉讼豁免和执行豁免。“当然外交豁免权也不意味着万能,如果外交代表以私人名义从事商务和其他经营活动而引起诉讼的,该外交代表不能请求获得外交豁免。”金克明律师说。
凸现公民防范“断链”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外籍人员在我国犯罪也呈现上升趋势。不久前,我省一家网站对省内今年4月中旬至5月底外籍人员在我省违法犯罪情况作统计,发现一个半月时间内居然发生了52起外籍人员骗盗事件。同样在我市,由外籍人员引发的各类走私、诈骗案件也有日趋增多的迹象。外籍人员犯罪作为一种新的犯罪形式应该引起社会上更多人的警惕。记者就此现象采访了洪建政律师,希望能从中找出规律,起到警示作用。
记者:作为一名经常办理涉外案件的律师,你觉得外籍人员在温州违法犯罪有那些特点?
洪建政:一般来说,我市外籍人员犯罪的特点主要体现在经济领域上,如走私、诈骗,至于那些强奸、抢劫引发的暴力案件,在我市还不是很多,从犯罪人员的分类上看,诈骗分子以国外欠发达国家的人员居多。
记者:一些外籍人员在我国境内行骗能够频频得手,这里头是否也反映了我国社会和公民在防范意识上的缺失?
洪建政:对!这种防范的缺失主要体现在几个“断链”层面上。第一个防范“断链”是体现在文化上,除改革开放后这二十多年以外,中国历史绝大部分时期处于封闭状态,这使得中国人对国外的人和事物都充满着好奇,因为缺乏正确了解,所以大多数中国人在评价外国人和他们做的事情常常凭主观臆测。第二个“断链”主要体现在交往上,中国是礼仪之邦,民族又有好客的特点,几千年前孔子那句“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就体现了这一点,本国人之间交往可能会有防范意识,但是和外国人交往,常常因为好客而丧失必要的防范。
记者:从你经办的十多起外籍人员违法犯罪案件中,你觉得目前温州最需要防范的是什么?
洪建政:温州现在急需防范的主要是商业上的欺诈和诈骗行为。
记者:外籍人员在商业上的欺诈手段主要有哪些?
洪建政:手段很多,我给许多来温的外商作过翻译,曾有一次,我陪同一名来温外商去购买一批自来水笔,他明明只需两千支,可是在谈判时却告诉厂家他需要一个集装箱的货,当厂家算出一个集装箱自来水笔的平均价格时,他就故意说先拿两千支做样品,结果那二千支笔他就拿了一个相当低的价格。还有一次,一个外商来温购鞋,鞋子需求量特别大,装了好几个集装箱,在签订合同时,他们约定给厂家先付30%货款,余下70%的货款却分两步处理,当厂家把鞋子运到对方指定口岸时,外商就再付厂家60%的货款,剩下10%的货款由外商验完货后再付。但是问题最后就出在那10%上面,对方在自己国家的口岸提走货物后,剩下10%的货款就不再支付,厂家为此白白损失了一大笔钱。
记者:比起欺诈行为,那些诈骗行为给厂家造成的损失是否会更严重?
洪建政:是的,诈骗行为给厂家带来的危害更严重。我曾经目睹过一些厂家受此打击后一蹶不振。
我最近手头一个案子,那是欧洲的一个外商来温购买一批皮革,和我们温州一厂家签订了一份货物价值为35万欧元的订货合同,双方约定货抵达外商所在国的指定口岸后由外商通过信用证付款。然而当温州厂家将货如期发送到对方指定口岸时,对方却以质量不合格向他们所在国家的法院申请止付令,这样对方不仅不给温州厂家支付一分钱货款,而且还拉走了所有存放在口岸的货物,这一明显的诈骗行为给我方厂家带来巨大的损失,目前温州厂家也在积极应对,准备利用法律武器打好这场跨国官司。
记者:今后我们温州人与外籍人员交往中,该以什么样的心态对待?
洪建政:要有防范意识,戒意十足和完全不设防都是不对的。总之最好的办法还是遵守中国的那句老话: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涉外生意签订合同时,厂家最好还是找一些有经验的涉外律师做参谋,这样可以避免风险,减少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