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为旅游业立新法规 服务更到家游玩更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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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7月27日 08:27:24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旅游业一直是杭州最具独特性和差异性的“金字招牌”,但近几年,随着杭州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很多政府规章已不适应当前的形势变化,迫切需要一部符合杭州旅游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杭州市旅游条例(草案)》应运而生,它从旅游资源的开发保护、管理、权益保障等各方面对杭州的旅游业进行了详细的定位。昨天,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审议了该《条例(草案)》。
窗口设公益性旅游咨询机构
《条例(草案)》规定,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在公共交通枢纽、旅游区(点)、旅游集散中心、旅游码头等地设置公益性旅游咨询机构,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信息。同时,在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等节假日期间及其前一周,都需通过媒体逐日向社会公开本地主要旅游区(点)、住宿、交通等旅游设施接待状况等信息。
实现区域旅游无障碍
根据以往的做法,外省市的旅行社组织当地旅游团队来本市进行旅游活动,需要将旅游团队交给本市旅行社,由本地旅行社安排完成在本市区域的旅游活动。为了打破这种旅游市场的地区封锁,实现区域无障碍旅游,《条例(草案)》第十七条规定本市以外的旅行社可以组织当地旅游团队或者受委托接待的境外旅游团队直接来本市旅游。
旅行社将帮忙办理退换货
《条例(草案)》规定,旅游者在与旅行社合同约定或者旅行社指定的旅游购物场所购买商品,出现旅游者购买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帮助旅游者办理退换货手续。不能在旅游形成日期内办理退换货手续的,旅游者可以要求旅行社在购物凭证数额范围内先行垫付。
来源:
钱江晚报
作者:
高一棋 何静 章晴
编辑:
盛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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