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你局先后发生了六起渎职犯罪案件,这几起案件均具有违规操作、权钱交易、内外勾结等特征。针对你局存在的这些问题和漏洞,特提出如下检察建议……”
日前,摆在苍南县国土资源局里的,是一份由县检察院发出的首例最高级检察建议,文件头右上侧赫然打上加框的四个粗体字——“红色警戒”。
此举在省内也是头一回。
根据检察建议整改
苍南县国土资源局陈某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整理工程方面为有关人员提供便利,收受现金27000元;
该局颜某对存在明显缺陷的竣工图和没有提交竣工图的造地项目,没有认真履行验收职责,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90余万元……
短短两年时间,苍南县国土资源局相继发生了6起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等渎职犯罪案件。
“这些案件暴露出一个共同问题,就是利用现有土地整理工程的规章制度不完善,权力制约机制不健全。”温州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周青深有感触。
据悉,这次发出的“红色警戒”检察建议主要内容为:对2004年以前完工的土地整理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尽快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制约、社会舆论监督、法律监督机制,制定科学的管理模式;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建立职务犯罪预防监督机制。
“震慑是前所未有的。”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洪顺轩说。
洪顺轩说,根据“红色警戒”检察建议,该局在全面清查2004年前完工的土地整理项目过程中,结果发现有3笔土地出让金被企业拖欠长达7年之久,金额总计176万元,在这次整改行动中被及时收回。
全省首推“三色预警”
“对于职务犯罪现象,检察机关过去一直以打击为主。近年来,随着形势的发展,我们经历了一个注重打击到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转变过程。”周青说。
有鉴于此,今年2月,苍南县检察院在全省率先推出“三色预警”方案,预警职务犯罪。
检察机关根据各时期、各地区的发案情况和程度,分别设立黄、橙、红三级职务犯罪预防警戒。案发单位或行业系统发生2件或2人职务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将向发案单位及主管部门发出标有“黄色警戒”的检察建议;当发生3至4件或3至4人的职务犯罪案件时,发出“橙色警戒”;职务犯罪案件升至5件或5人以上时,检察建议则升格为“红色警戒”。
检察机关没有制约权
如果发案单位对检察建议置之不理怎么办?周青坦言:检察机关对发案单位没有制约权,预防效果基本取决于相关单位的工作态度和配合程度。
“不过,”他话锋一转说:“不管哪个领导都不希望自己的单位出事,更不愿看到同类案件在本单位多次发生。何况,我们还可以通过媒体报道的方式予以公开警戒。”
新闻附件
职务犯罪预警
实际上,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很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这是法制进程中民主化的一种体现。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检察机关由于对职务犯罪现象有着比较深刻的了解,熟悉职务犯罪发案的特点和规律,熟悉腐败分子的思想演变轨迹,熟悉发案单位在体制、机制、制度以及管理上的缺陷和漏洞。因此,检察机关尝试通过发布检察建议的方式,能够有针对性地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