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不变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改革终于近在眼前。今天,《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以减轻中低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负担,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监管。浙江纳税人一年要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个所税起征点提高之后,能不能直接减轻广大纳税人的负担?昨天,记者特地采访了浙江地税部门。
个所税去年交了121亿元
记者从浙江省地方税务局了解到,2004年,浙江省地税局税收收入为727.2亿元,在全国居第三位,其中个人所得税收入121.2亿元,名列全国第四位,仅次于广东省、上海市和北京市。
据介绍,缴纳个人所得税与收入密切相关,浙江人向来会赚钱,工资不断上涨,赚钱的路子多了,分红利、炒外汇、收房租都成了很多人生钱的途径。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921元,同比增长14.8%。作为公民的应尽义务,收入越高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也就越多。
事实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从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的组成来看,经济相对发达的东部沿海城市占到了大头。全国范围内,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排名列前十位的分别为广东、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山东、福建、辽宁、河北和天津,基本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这十个省市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总额占到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七成以上。
个所税在我省是第三大税种
从收入规模上看,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第四大税种,个人所得税占我国税收的比重也由1994年的1.6%,迅速上升到2004年的6.75%。但在我省各地方税务部门,个人所得税已成为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之后的第三大主体税种,个人所得税在税收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也远远高与全国平均水平。
地税部门的最新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共征收个人所得税79亿元,同比增长18.4%,个人所得税收入占地税税收收入的16.53%。杭州市地税局今年前六个月征收
的个人所得税收入为20.69亿元,占地税税收比重15.9%。但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增长速度相比,个人所得税的增速相对较低。
税改为工薪阶层减负
根据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800元,这一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制定的起征点在当时算得上是高收入者的门槛,现在只能保证最基本的生活。过低的起征点也让绝大部分工薪阶层在工资并不高的情况下仍要承受不轻的纳税负担。而此次个人所得税法最引人关注的一项修改就是起征点的提高,分析人士认为,这一举动必将大大减轻工薪阶层的纳税负担。
同时,目前个人所得税征收实行的是单位代扣代缴,即由单位统一代替员工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薪阶层成为了个人所得税缴纳的主力人群,税务专家估计中国个人所得税的收入中,65%来自工薪阶层。而在杭州,这一比例达到七成以上。这一数字也显示:在现阶段,个人所得税目前只起到了调节城市工薪阶层收入的作用。
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和工薪阶层相比,目前一些收入较高但没有单位的个体户、没有固定单位的自由职业者为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征管起来反而比较困难,而个人所得税法此次修改会加大对自行申报的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