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案招法〕:经事先预谋,第一人假扮成各种各样身份的人,以购买货物为名将受害人骗出,由第二人假扮出了车祸急需用钱但手头只有外币的外地人,再由第三人假扮从事外币买卖的人。
第一人诱骗受害人:用人民币从第二人处兑换外币,再将兑换来的外币卖给第三人以赚取差价。当被害人受骗后,将人民币交给第一人时,第一人就找借口携款逃离现场。
这是一种简单的诈骗手段,只要稍微提高些警惕,就会轻而易举地戳穿骗局,然而正是采取这么简单的方法,犯罪嫌疑人李成利与蒋大龙、阿兰在2004年初到2005年初短短一年时间里,总计作案13次,次次得手,诈骗金额达30多万元。
那么,面对如此简单的诈骗手段,犯罪嫌疑人又为何能屡屡得手,且数额都很大呢?为此,记者采访了几个受害人的受骗经过,从中我们发现:若信了“天上无端掉下来的馅饼可以吃”,谁吃谁倒霉!
“买水泥者”设套骗走11万元
2004年9月25日中午,水泥经营户白某正在家里准备午饭,听女儿说有人来买水泥,而且要大批量的。
于是,顾不得烧饭,白某就出来做生意。没想到就在那个中午,她的115000元落入了骗子的腰包。
白某是路桥某镇人,她回忆说,那天来买水泥的是一个30岁左右的男人,说是工地需要大量的水泥,希望能便宜点卖给他。敲定了价格后,该男子又在她家隔壁借了车子,让白把水泥送过去,然后出去打电话,说是要跟他老板说一声。打完电话后,白就跟着他出发了。
他们先把车开到了镇政府门口,该男子说他老板就在乡政府里面,他进去说一声,让白某在门口等。
不一会儿,从镇政府里出来一个有点胖男子,该男操外地口音,说儿子在路桥被车撞断了腿,急需一笔钱,而自己身边又没有带人民币,只有在德国读书的侄子刚给他汇的一些德国币,希望白能换一些人民币给他应急。他说,德国币目前在市场上的汇率是1比4200,拿到银行去换可以换(更多)。
刚开始白某不怎么相信,这时,一个女的从对面小区里开着一辆黑色的北京现代出来,车前还放着一个三角牌,上面写着“中国银行”。这女的像凑热闹一样凑了过来,她了解了事情经过后,说这德国币是真的,汇率也是这么多,自己在银行上班,就住在小区里,白要是不相信可以去找她。为帮助人应急,白某答应换一点给他们。
于是,第一次白某就跟他换了10张德国币,也就是人民币42000元;后来该男子说身上还有一些,白某又换了一些,一共换了115000元。
就在白某把钱给他后,3个骗子就坐上车逃之夭夭。结果,白某连所谓的德国币也没拿到。于是,她跑到派出所报了案。
白某回想起来,觉得自己当初太疏忽了,这明摆着是一场骗局。买水泥的就是李成利,李跟她谈好后说出去打电话给老板,实际上是联系同伙可以出来应对了;李成利带她到镇政府门口,一来让白某更相信他,二来那里是他们的埋伏点;胖一点的是蒋大龙,而“银行职员”就是阿兰,这出戏是他们事先安排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