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8月29日讯 当我们还在为深圳一家幼儿园“校巴”造成恶性交通事故而痛惜时,一个更为触目惊心的事实却少为人所注意:2001年至2004年,我省中小学生(包括幼儿园幼儿)因交通事故死亡1165人,伤5778人。
笔者从今天召开的有关新闻发布会获悉,交通事故已成为威胁我省中小学生生命的主要杀手,全省将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全力遏制中小学生交通事故多发势头。
几乎平均每天有中小学生死于车祸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局长王和介绍说,近年来,我省中小学生在交通事故中的死亡、受伤人数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今年1至7月,全省有194名中小学生死于车祸,几乎平均每天有中小学生死于车祸,与去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
另有调查表明,80%以上的家长认为交通事故伤害是影响中小学生安全最突出的问题。
三大原因造成中小学生车祸多发
“中小学生交通事故多发时间为学校上放学高峰时间,及节假日、双休日。”省公安厅交管局有关负责人分析指出,导致中小学生交通事故频发的原因主要有:
安全行路常识欠缺。对交通环境、交通危险认知水平低,是导致中小学生在车祸中丧生的最大原因。这除了一些学生喜欢乱穿马路、爬隔离带、在路上嬉戏打闹、突然猛跑外,还有很多学生不明白交通标志的含义,对车辆的危险性了解较少,比如分不清楚哪个灯代表倒车、哪个灯代表转向,结果被车撞倒。
违法司机祸害学生。有一部分事故是司机违反交通法规行驶酿成,还有“黑车”、“病车”和拖拉机载客、客车超员、客货混装等交通违法现象容易使中小学生成为受害者。
社会管理保障不力。不少中小学校门口等学生出入频繁路面的交通秩序比较混乱,缺少安全设施。
三类司机不能开“学生接送车”
今年秋季开学后,我省中小学生将会拿到一顶起交通警示作用的“小黄帽”。所有车辆看到“小黄帽”都必须注意避让,而独自上学放学的“小黄帽”在路上相遇后,要尽可能结伴而行。
我省公安、教育部门还将针对中小学生的特点,制作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动漫光盘,编发《小学生交通安全漫画手册》。中小学校每个学期必须要开设两个课时以上的交通安全教育课,并推广“交警当老师,老师当交警”的模式。
同时,我省明确规定,对符合要求的学生接送车将统一下发张贴“学生接送车”字样的标识牌,并在路面行驶、车辆检验、交通行业管理等方面实行重点管理和规范。除允许较大规模幼儿园(在园幼儿200人以上)使用符合要求的接送车外,其他幼儿园不准使用接送车。
同等通行条件下,社会车辆必须让“学生接送车”优先通行。专门用于接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农村客运班车的养路费、公路客运附加费实行全免,并给予学生接送车辆一定金额补助费用。不符合要求的接送车则将严查重罚。
此外,有三类司机不能开“学生接送车”:没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和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书;近3年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责任;交通违法记满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