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下月接种新版流感疫苗 老人小孩是重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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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8月30日 09:36:27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孕妇和严重过敏不能接种
记者同时也了解到,新版流感疫苗虽好,也不是人人适用。
医生介绍,怀孕3个月以上的孕妇为慎用人群。此外,还有8种人被列为禁种人群。1、对鸡蛋或疫苗中其他成分过敏者;2、格林巴利综合征患者;3、怀孕3个月以内的孕妇;4、急性发热性疾病患者;5、慢性病发作期;6、严重过敏体质者;7、12岁以下儿童不能使用全病毒灭活疫苗;8、医生认为不适合接种的人员。接种者可在接种时向医生说明目前的身体状况。
记者获悉,根据接种对象的不同,疫苗具体接种的次数和剂量也有区别,其中6个月-36个月的儿童,接种两次,两次间隔一个月,每次接种剂量为0.25毫升;3岁以上儿童及成人,接种一次,剂量为0.5毫升;对于60岁以上高危人群,可以同时接种肺炎疫苗,两者有协同作用。
市疾控中心提示,要接种疫苗的市民可去居住地附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街道卫生院进行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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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疫苗纳入“批签发管理”
本报讯(通讯员周春香记者李公阳)昨天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通知,决定将所有已批准上市的疫苗类制品纳入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
自2005年10月1日起,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乙型脑炎灭活疫苗、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A+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实施批签发管理,自2006年1月1日起,其他所有已批准上市的预防用疫苗类制品均纳入批签发管理。在规定实施批签发日期前已经上市流通的,可按照原管理程序流通和使用至其有效期满。
生物制品批签发,是指国家对疫苗类制品、血液制品、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生物诊断试剂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生物制品,每批制品出厂上市或者进口时进行强制性检验、审核的制度。检验不合格或者审核不被批准者,不得上市或者进口。也就是说,凡实施批签发管理的药品,每批上市前除了像普通药品那样由药品生产企业自检外,还要经国家法定药品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同意上市后方可投入市场。目前已实施批签发管理的疫苗有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酵母及CHO细胞的)、麻疹减毒活疫苗、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卡介苗、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人用狂犬病疫苗。
来源:
杭州网-杭州日报
作者:
施水泉 孟铁
编辑:
周若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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