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监测能够定局?
尽管根据监测数据,南湖区环保局认为,企业排放大气污染物符合空气质量标准,但是该局同时认为,如果企业存在事故性排放(因焚烧、生产设备故障导致排污量超过正常排放,有偶然性),则会对植物产生影响。
南湖区环保监察大队大队长汪志刚告诉记者,对于此次监测,果农如有疑义,可以向监测站提出,也可以自行委托威权机构进行监测。纠纷如调解不成,果农还可以选择诉讼途径解决。
汪志刚说,选择诉讼的话,根据有关规定,适用的是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只要果农证明自己有损害后果即可,是否因环境污染导致的,由企业负责举证。不过,受害方要举出损害后果的证据也是很难的,尤其是一名普通农民。
排污企业甚感委屈
对于果树受损,相邻的那家企业又是如何看待?记者为此专程来到了与果园一墙之隔的嘉兴荣相新型材料公司。
负责销售的业务代理申健告诉记者。公司采用的生产工艺是从韩国引进的,虽然在国内尚属新兴的行当,但在韩国的应用已有20多年了。这项工艺应该经过严格的检测,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在韩国大邱市的总公司规模较大且生产相同产品,其周边也有大面积的果园且至今长势良好。今年6月底,嘉兴公司扩建厂房的施工单位曾因电线短路,致使厂区内堆放的废料堆着了一次火,墙外有7-9棵果树受到了较大影响。但是这只一次偶然性事故,而且纠纷之前已经发生了。
“由于果农的投诉,我们在生产上一直开开停停,企业损失很大”“凤桥镇政府也多次找过我们,要求我们做好接受评估、调查的准备。”申健说,南湖区环保部门起先委托有关单位进行了监测,没有发现问题,但后来他们说,可能存在环境污染。
“我们认为,处理这样的问题,应当要有科学的依据、科学的定论。污染有就有,没有就没有,我们不能接受‘可能’、‘也许’等说法”申健说。
不过,当记者询问,对于排放的废气中含有什么样的成分,企业是否掌握时,申健表示,没有进行相关的测试,也没有相关的文字依据。
环评报告尚未通过
采访中,记者从南湖区环保局了解到,嘉兴荣相新型材料公司的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至今没有办妥。公司一度只有环境影响评价意向书,而根据有关规定,这样的企业必须要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区环保局因此要求企业落实这一问题,并要求企业停产。环保局表示,按照正常的手续,企业首先要获取环评报告,然后通过环评验收,最后取得环保许可证。
但记者在企业采访时获知,“停产令”早已解禁。对此,区环保有关人员郑重表示,“没有解禁”。不过,该人员却又无奈地感叹,环保执法并没有强制执行力,“环保法律钢性不足,柔性有余!”。
双方至今没有坐下商谈
污染纠纷在当地并非个例。今年7月,当地一些果农曾联名写信给有关部门,反映企业排污问题。记者采访之时,当地村民周祖纯也向记者诉苦。她告诉记者,她家种植的果园旁有一家明意管业公司。由于企业排污,她家有3.5亩桃树绝收,6.5亩葡萄受害。
据悉,对于一系列的环境污染纠纷,凤桥镇政府给予了高度重视,并多方协调。镇领导还曾赶到现场查看,并请来区、市农经部门会诊果园受损原因。今年7月28日,镇政府从杭州请来省农科院的2位专家和浙江大学的1位专家进行过会诊。专家现场考察后认为,果农王新春、潘德明种植的桃树表现为上部树冠落叶,枝梢枯死,葡萄小苗的嫩梢焦枯,并有很强的方向性,即东面严重,向西渐轻,经田间鉴定为气害所至。但专家认为,陆建民种植的槜李目前已长出新叶,当时“受害”症状在田间已难以观察(陆建民提出,专家来时已企业已停产一个月,自然难以观察到受害情况)。
尽管政府部门进行过了多次协调,但是受损果农表示,纠纷双方至今没有坐下来进行过商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