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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宁波人杨明(化名)坐K517路公交车从二号桥站去灵桥西,上车时因忘了带公交卡,也没零钱,就投了5元进箱,然后站在门边等下站上来两名乘客,想拿回多投的3元钱。这时,公交司机忽然说:“多投不找兑,公司规定的。”然后,叫那两位乘客将钱投入箱子。杨明纳闷了,他觉得公交公司规定的多投不找兑,应该针对司机,而他找其他乘客换回多投的3元钱,并没有错。
公交与乘客意见不一
杨明认为:“这钱是我向后面上来的乘客要的,这事并不是发生在公交公司和另一位乘客身上,公司管不了吧?”他觉得,这种规定似乎是一种“霸王条款”。
杨明把自己的遭遇公布在当地网站上,之后的跟贴体现了两派观点。网友Seven114说,效力在规章以下的条例,都不得制定具体的处罚措施,而公交公司制订的乘坐规则,就和商店里“偷一罚十”的规定一样,不该得到法律支持。同时多投不找兑的收益,涉嫌不当得利,应返还合法持有者。
还有一些网友却认为,“多投不找兑,并不算霸王条款,乘客这样做,方便了自己,影响别人”;“如果大家都拿着整钱去坐车,都要求兑零钱,那何必还要实行无人售票呢?如果是100元的大钞,就要从起始站收到终点站了”;“每个人都这样,那公交车岂不要开3个门了,一个上客门,一个下客门,一人专门找零钱的门”?
公交公司有明确规定
记者随即上街访问了几名公交车司机。
“这样做是为了维持秩序,如果有人故意扔进一张假币,而要拿回零钱的话怎么办?假钞难鉴定,再让他找零,不是损失更大?”
“如果我们允许他这么做,万一被单位发现,乘客换回1元,我们要被罚10元,依次类推。”
“如果乘客一定要拿回钱的话,按规定,只能我们向单位请假,开回单位,在领导监管下,由专人打开钱箱,拿回钱。”
宁波市公交部门解释,根据无人售票车的有关规定,乘客应自备零钱,多投不找,驾驶员不允许找零。另外,为避免票款流失,原则上不允许乘客自已找零。无人售票服务反映了一个城市市民的素质。这种服务模式,正被越来越多的城市推广。
乘客呼吁人性化服务
公交部门提醒,市民乘坐无人售票车时,应准备好零钱。公交车的投币箱上已写明多投不找的字样,站牌上、报站时都会要求乘客自备零钱。
一些乘客认为,在操作细节上也可以想出解决办法。比如,真来不及兑换,可以在上车时与其他乘客商量好,兑换零钱,就不会产生这些矛盾和麻烦。如果没事先商量好,等自己投完再去向其他乘客要,司机就有权阻止。
公交公司也应人性化服务,允许部分忘记备零钱的乘客拿回钱,毕竟这样的乘客是少数的,就像现在高峰期间,默认乘客从后车门上车一样,就是一种人性化服务。
律师认为公交有找零义务
谈到“多投不找兑”,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魏勇强律师说:“在很早的时候,我就考虑过这个问题。我认为,乘客应当有权利要回多投的钱。”乘客投币乘车,是与公交公司形成了客运合同关系,根据公平交易的原则,乘客和公交公司是平等的合同相对方,乘客投币,履行了支付票款的义务;而如果多投了,公交公司也有找零的义务。如果是无人售票车,只要乘客主张,公交公司也应该承担这一义务。
在无人售票车上,驾驶员行使的是一种职务行为,代表的是公交公司。所以,如果后一位上车的乘客也是投币乘车,那前一位多投币的乘客,在驾驶员的证明下,后一位乘客应投的硬币,可以作为零钱找给前一位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