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扒窃团伙内部分工明确,有人专门负责招募成员,有人专门负责“技术”培训,对完不成任务或不服从管理者实行体罚。聋哑人作为社会生活中的弱势群体,其就业面窄,与人交流少,生活、教育和就业发展一般落后于普通人,应该得到社会更多的关爱和帮助。但聋哑人犯罪案件不断增加的情况,却给社会敲响了警钟。
昨日,一个特大的盗窃犯罪集团在下城区人民法院接受审判,成员全是聋哑人,其中还包括3名未成年人。主办此案的检察官表示,这是一起罕见的聋哑人有组织的集团犯罪案件。
而在下城法院,2002年至2004年判决聋哑被告人分别为12人、14人、17人,今年上半年竟达21人。令人更为担忧的是,聋哑人犯罪正朝着团伙化、分工化的趋势发展。
入行
1988年出生的小薛来自乐清农村,是团伙中年龄最小的成员。去年经老乡介绍来到杭州。
一开始,她和同伴都被集中带到南星桥太平巷的一处出租房。那里还有近10名与她差不多大的女孩,都是聋哑人。除了吃住在一块外,起初每天的生活就是接受一种特殊的培训——趁人不备偷东西。
小薛和同伴一度想到要离开,但刚到杭州时,所有人的身份证被扣留,而且她们很多次看到团伙头目当众对不服从管理或完不成任务者进行体罚的场面,遭处罚者被打得遍体磷伤,然后被责令跪在一块布满钉子的搓板上面。因为害怕,她们暂时打消了逃的念头。
团伙成员间不直称名字,但都有自己的代号,小薛因为名字中间有个“青”字,代号就是字母“Q”。
作案
经过培训后,成员分成不同的组,由“组长”带头四处作案。作案的范围除了杭州城区,还包括周边的临安、诸暨等地。
小薛最近几次作案是在今年3月,每次出动都是三五人。3月20日下午3点左右,小薛与两名同伙在武林路一家服装店佯装买衣服,在同伙的掩护下,拿走了放在收银台上的一只包,内有现金2800元,还有一只价值近3000元的手机及银行卡等。第二天,她们又在武林路以同样的方式窃得挎包一只,内有现金6880元及其他财物。
从去年2月至今年3月,已查证的该团伙作案次数达到18次,涉案金额近10万元。偷来的东西都如数交给“组长”,然后由“组长”交给团伙头目、一个代号为“小”的叫梁小潘的男子。
判罚
就在该团伙成员在不断壮大的时候,警方盯上了他们。今年3月24日,警方组织了一场大规模的抓捕行动。包括梁小潘、潘秀英两名主犯在内的几十名成员全部落网。
该盗窃团伙的头目梁小潘为江干区人,今年45岁,也是昨日被审判者中惟一的男性,其余10人中有8人出生在1980年以后。梁小潘、潘秀英二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各处罚金2万元,包括小薛在内的其他成员被判处拘投6个月至有期徒刑10年不等。
反思
按法律规定,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未成年的当事人可以自己或委托代理人现场旁听,但昨日的庭审现场,当事人的父母或其他委托人并没有出现在法庭。
经办检察官分析说,除了缺少关爱之外,聋哑人由于认知能力低下,容易受到诱骗,走上犯罪道路。再加上通晓哑语的人少,使得聋哑人在日常生活中缺乏交流的对象,交际范围比较窄,因此聋哑人之间容易产生亲切感和信任感,若一方提起犯意,另一方极易附和、跟随,从而结伙作案。
另一方面,案发后因自己是聋哑人也有可能得到他人的同情,一些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正是利用了聋哑人的这种心理,到全国各地招募聋哑人,造成了聋哑人犯罪团伙的规模化发展。
目前,社会对聋哑人犯罪还没有形成有效的预防和改造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