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墙脚”挖来个销售经理 却挖出八十万索赔案
www.zjol.com.cn
2005年10月14日 09:52:23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这几天,杭州某化工材料公司的王老板比较烦。几个月前,花大力气从竞争对手那里挖来个销售经理,本想好好大干一场,不料挖来的新人却被对方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80万元,自己公司得承担连带责任。
2003年6月,李某应聘到杭州一家进口化工材料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并与该公司签订《竞业禁止协议书》。协议约定:李某无论何种原因离开公司,3年内不得从事任何与本公司科研、生产、销售内容有关的工作,不得为本公司任何同行业单位服务和工作(含业余时间),否则,李某自愿向公司支付违约金20万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今年1月,李某被委任为大区销售经理。期间认识了王老板,王老板不惜重金“诱惑”李某,并约定:跳槽可能引起的一切赔偿,将由公司负责。今年5月,李某以生病为由,擅自离开原公司。
很快,原公司就发现李某在王老板公司上班,多次催请李某回公司上班,并以信函方式告知王老板公司,不得录用李某,但对方未予理会。
李某离职后,不仅带走一批大客户,且在一周后就带王老板签了一笔300多万元的单子。原公司称至少损失60多万元净利润。事情经劳动仲裁后,很快起诉到法院。原公司认为李某的跳槽行为违反了协议书,要求李某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同时要求王老板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共计80万余元。
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
刘姝华 叶恒珊
编辑:
周若耶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