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女友未满14岁 22岁青年因强奸罪被判三年半
www.zjol.com.cn
2005年11月02日 12:09:57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与未满14周岁的少女谈恋爱,并与其发生性关系。日前,22岁青年冯某因此被瓯海法院以强奸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从贵州来的冯某在我市一企业当保安,去年10月份,他认识了在附近一快餐店送外卖的小华(化名)。两人相恋并于今年3月份发生了性关系。小华的母亲获悉两人的关系后,让冯某不要与小华继续交往,并告诉他小华的年龄还未满14周岁。
为此,冯某决定结束两人的关系,并换了工作单位。然而,痴心的小华还是通过冯某的朋友找到了他的新地址,告诉他自己已经18虚岁,满16周岁了。没把握的冯某就两人的关系咨询了周围的朋友,朋友们经过讨论后一致认为,是小华的母亲不支持他们谈恋爱,所以故意把小华的年龄说小了。
小华显得早熟,如果仅从外表看,很难相信她是一个不满14周岁的孩子。经过朋友们的点拨后,冯某就不顾一切地与小华继续交往,没想到因此惹来牢狱之灾。
来源:
温州商报
作者:
阿妙 瓯法
编辑:
朱小燕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