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试水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 本月有望展开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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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11日 11:37:17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农业保险有望在浙江省取得突破性进展。记者从浙江保监局获悉,经过有关部门一年多联合调研、讨论、修改,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实施方案已初步确定并上报浙江省政府审批,待省政府批准后即可实施。预计本月底前,农业保险将在省内展开试点。浙江省将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组建浙江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来推动农业险在全省的开展。
农业险经营具有多种模式。根据浙江保监局《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共保体试点实施方案》,浙江省此次确定的共保体模式,系指两家及两家以上商业保险公司根据省政府授权,经营运作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按照章程约定的比例,分摊保费、承担风险、享受政策,共同提供服务的保险组织形式。共保体成员由“首席承保人”和“共保人”组成,以商业保险运作模式,实施对农业保险的承保、理赔、结算、风险准备金提存等。浙江保监局负责人表示,共保方式是目前国内外保险界对损失概率不确定的重大项目和罕见巨灾的理想保险模式,可以降低独家承保的风险,提高对化解巨灾风险的承受能力。据悉,浙江目前已圈定了以承保份额最大的中国人保浙江分公司为“首席承保人”、11家财产险公司组成的“共保体”。
至于理赔方式,根据巨灾风险状况和商业保险公司的承受能力,共保体将通过调整赔付方式实行有限责任赔付。当全省农业保险赔款不超过所收农业保险保费的5倍时,共保体按核定的赔款赔付;当全省农业保险赔款超过所收农业保险保费5倍时,则按比例赔付,由此实现最高承担农业保险保费5倍的赔付责任。同时,按照不同的风险区域实行差异费率,以体现收费和风险的对价公平。具体由首席承保人牵头组织共保体成员公司,按“低保障、低费率”原则和试点险种目录,根据不同品种在不同地域风险程度的高低,将全省划分为三大风险区域,实行差别费率。
在财政扶持上,考虑到农业保险涉及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政策性保险业务,浙江省还将对“共保体”的赔偿责任进行相应的财政扶持。依照试点方案,赔款总额超过保费2-3倍的部分,“共保体”和政府将按1∶1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3倍以上则以1∶2比例分担。浙江决定将安排1000万元资金作为财政配套。
据悉,浙江省目前已确定11个种植、养殖业品种作为试点险种,包括种植业的水稻、大棚蔬菜、西瓜、柑橘、林业,养殖业的生猪、奶牛、鸡、鸭、鹅、淡水养鱼等。试点地区初步确定杭州萧山区、宁波慈溪市、温州瑞安市、嘉兴桐乡市、湖州德清县、绍兴上虞市、台州温岭市、金华金东区、舟山定海区、衢州龙游县、丽水缙云县等11个县(市、区)为农业险试点县(市、区)。每个试点县(市、区)按“1+4”模式进行试点承保,即水稻(必保)+4个品种(选择)。11个农业险试点县(市、区)将连续试点3年,待成功后再在全省全面推开,这一试点方式目前在国内尚属独家。另据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已在台州试点。
来源:
证券时报
作者:
吕婧
编辑:
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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