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时雇凶杀死竞选对手 1原县人大代表被判死缓
www.zjol.com.cn
2005年11月17日 13:14:18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曾是新昌县人大代表的潘某,在村委会选举时与竞选对手发生矛盾,竟雇凶将竞选对手捅死。日前,潘某一审被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05年初,新昌县新市场村要同后谢等村进行合并,在竞选村委会主任时,时任新市场村委会主任的潘某(案发时系该县第十三届人大代表)与时任后谢村村委会主任的盛某产生矛盾。
4月15日,潘某的外甥杨某纠集了20余名社会闲散人员,携带刀具、棍等器械分乘3辆车赶至新市场村,在晚饭时,潘某指使杨某等人去教训盛某。
当晚,杨某等人乘车赶至后谢村,在盛某家门口,杨某对盛某进行言语挑衅,因盛某退让而未发生冲突。在杨某等人离开时,因盛某之弟看了杨某一眼,杨某等人即以其气焰嚣张为由对他进行殴打。
此时,盛某与该村村民闻讯赶来,杨某等人驾车往村外逃,到村口时,杨某等人下车持刀、棍等器械砍击紧追而至的盛某等人,致使盛某因多种锐器外力作用致右肺贯通伤,躯体多创口导致血性休克死亡,另有三人被砍伤,其中一人重伤。
法院审理认为,杨某等人持械滋事,并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系情节严重的主犯,应对造成死伤的全部后果负刑事责任,判处杨某死刑,判处潘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另外,涉案的13名被告人因分别构成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窝藏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一年不等的刑罚。
来源:
青年时报
作者:
方园 任彦
编辑:
朱小燕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