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申请条件放宽 下月始杭廉租房准入门槛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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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18日 07:12:02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12月1日起,杭州市将放宽市区廉租房申请条件,并提高相应的配租标准,更多困难低保户将享受到廉租房政策。“住房难”一直是杭州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的问题,为解决好双困(困难户、低保户)家庭住房问题,充分发挥廉租房的住房保障功能,根据财政和房源情况,政府决定再次放宽廉租房准入门槛,目前,具体内容正在修订中,预计月底出台。
新标准规定,持有民政部门核发《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廉租住房申请人,现住房条件由目前的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6平方米及以下,调整到10平方米及以下;实物配租标准由目前的人均住房使用面积8平方米,调整到10至11平方米;租金补贴配租标准,则由目前的人均住房使用面积8平方米调整到11平方米。新标准从12月1日起执行。
早在2001年,杭州市就推出了廉租房相关政策,并在2001年11月,正式启动了廉租房保障配套工程,将人均使用面积不足6平方米的家庭纳入其中。
2003年,为扩大保障面,申请条件作了适当放宽,除特困、低保家庭外,所有持《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困难家庭、归正人员中的住房困难者,也全部纳入廉租房保障范围,并对持《救助证》的公房承租家庭实行租金减免。至今有400多户最低收入家庭通过廉租房解决了住房问题。
市房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实施的是2003年8月4日颁布的《杭州市市区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新标准放宽了准入条件,执行后,受益的人群将会成倍增加。而对于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户,市房改办将会从12月1日起,补发廉租住房租金配租的差额。
来源:
都市快报
作者:
王佳佳
编辑:
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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