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签字报销了两年
2004年4月份,多次假冒公司高层签字虚报款项的永嘉某鞋企行政部员工金某,落入法网。后来,大部分非法所得款项都“还给”了公司,并被判刑7年。
金某主要的手段是采用模仿一位公司高层的签字,以自己私下买过来的一本收据,“自己填金额,自己签字,拿到财务部报销领钱”。差不多两年时间,都没人察觉。其中一个原因,是这位公司高层位高权重,没人敢向她核实报销单上的签字,怕被叱责信不过她。
摸到了这一“软肋”的金某,几年中,多次模仿这位高层的签字,虚构“办公室买东西”、“修理费”等,拿收据到财务部“报销”领钱。只要是这位高层签字的报销单,财务很轻易就给钱了。
很偶然的一次,该公司一位负责人发现,一个维修项目的修理费已报销了好几次,而没过几天维修工又过来维修了。“觉得奇怪,就过去看看,问维修工怎么修来修去?”维修工一脸茫然地说,“没有啊,我们第一次来修的。”于是,公司里就查了起来。
一查,公司里的同事们都吓了一跳:差不多两年时间,金某就贪污了近70万元!金某用贪污的钱,在瓯北买了一套房,其余的存进银行。“砸开金某的办公桌抽屉时,发现里面有十来万元。是他准备去买车的。”
金某的家境不好,在公司的年薪也不到3万元,“但他每天至少要抽一包中华香烟。”一位知情者说。“企业管理上存在漏洞。这是民营企业的通病。”分析人士还认为,因为民营企业管理上的漏洞,其实也间接“害”了金某这样的员工,“如果第一次就把他抓住了,也不会让他在这条路上走这么远。”不仅如此,“如果金某是企业老板的亲戚,我估计,就算知道他贪污,最终也就算了,不会报案。”
从人治到法治才是治根之道
虽然是被开除,但前面那位服装企业的前货品部经理并不沮丧,在其他员工眼里,他似乎还很从容,甚至在离开前还和除了老板外的企业内主要负责人一一友好告别。
除了自己带走的10来万元和给企业造成了至少几十万元直接经济损失,他留给企业一个难题:在他手上出去的价格是否要继续执行,如果继续执行,公司要继续损失下去,如果不执行,公司对代理商的信誉会失去。巧合的是,在下达了处理通知后,该企业老板到香港去呆了近一周,有人表示,这可能是去排遣心中的闷气。
据了解,温州许多民营企业都发生过类似的事情,但一般都是将当事人开除,没有什么更强烈的行为。事情发生后,企业的人心会产生动荡。就像那家服装企业,很多员工心理不平衡,为什么出了这么大事都不能得到惩罚,反而让他从容离开。
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对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管,这两点显然是民企内部腐败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事实上,受害者们大多也明白这两点。一位企业家称,在前几年,基本都把防范腐败的重点放到了吃回扣等现象,但近年来,随着整个行业的发展变化,企业里出现的新事务也越来越多,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漏洞与空子,而这些一不小心,被人利用,便会使得企业损失惨重。
温州市经贸委中小企业处处长潘碎权表示,很多温州中小企业制度并不完善,由于不少高层管理人员都是公司的元老级人物,在公司中拥有很大权力,在权力的监管上往往只有少数的几个人才能对其有牵制作用。因此,这批人出问题或者有人利用这批人钻空子是最难防范的。对于温州民企而言,这种情况的改善要随着企业从人治真正走向法治才会好转。此外,目前温州民企之间人员流动比较大,企业和员工之间没有很强的约束力,即使出现了情况,企业要追回损失要费很大的周折,老板们大多认为与其花精力、时间去惩罚肇事者,不如自认倒霉快点再去赚钱。这一点从某种程度上也助长了企业内腐败的滋生。
跨国公司反腐——宝洁向10%法则开刀
据说在宝洁公司内部,最广泛的腐败是“10%”法则,员工所做项目的回扣占总业务额的10%,另外一种则是宝洁员工或其直系亲属在供应商、代理商或客户的公司中拥有股权,腐败使宝洁每年在中国的直接损失不少于500万美元。2002年2月,宝洁(中国)公司要求全国供应商严厉杜绝“赠送礼品、娱乐交际”及其他不符合公司商业政策规定的行为,并要求他们将员工此类行为告知中国总部,否则将终止与该供应商的合作。在宝洁之前,联合利华也因为销售部门出现腐败行为而解雇了中国公司约250名销售人员。
佛山民企反腐——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客户礼品
南海某鞋业公司的质检部主任龙女士于去年3月收到公司的处罚通知,指出其在几天前为孩子举行满月酒宴,前往祝贺的客人中有企业方的客户公司人员,且向龙女士赠送了礼物和现金。为了杜绝可能出现的腐败现象,决定对龙女士予以除名。
龙女士向南海区法院提请诉讼,认为公司是在变相开除她,自己为小孩摆满月酒属于民间风俗,摆酒相聚和答谢完全是应该的。佛山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公司一项“接受有关厂商之招待宴席或者送礼”的管理规定,龙女士的行为属于严重的违规。为此,终审法院支持公司的除名决定,撤销一审法院判决公司支付龙女士5万元解除劳动合同补偿费的决定,只保留了原审判决中公司支付龙女士近6000元加班费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