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储蓄"新规"将抬高门槛 非义务教育学生可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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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29日 09:00:42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日报杭州11月28日讯 距年终还有个把月时间,但连日来杭城各银行营业网点人气提前“看涨”。储户这阵“轧闹猛”与教育储蓄“变脸”相关。自12月1日起,《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将施行,今后教育储蓄一律实行实名制,这让不少“名实不符”的教育储蓄储户不得不赶在“大限”来临前,纷纷提前支取或销户。
在工行东体育场路分理处,一位打算销户的年轻女士告诉记者,12月1日前只要凭学校出具的证明就可支取本息,但12月1日后,就需凭国税部门统一的免税证明才能办理,否则利息税加收不说,还要被处以罚款。眼看离最后的期限只剩两天了,就赶紧来办理。
据了解,可免利息税的教育储蓄推出以来,一直十分“吃香”。虽按规定,只有在校小学4年级(包括4年级)以上学生才能开立教育储蓄账户,但实际上这条规定执行并不严格,不少储户甚至给刚上小学或幼儿园的孩子办理了教育储蓄。而一些银行为了揽储,只要储户能拿得出学校的证明就给办。
新办法明确规定,今后享受教育储蓄免税优惠政策的对象,必须是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在校学生,而且每名学生至多能办理3次教育储蓄。即就读全日制高中(中专)、大专或大学本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这3个阶段,每个阶段可各办理一次教育储蓄。但每次教育储蓄的本金仍以2万元为限,且不得一次性存入2万元。
教育储蓄“门槛”抬高了,如何办理教育储蓄就更需讲究技巧。理财专家给储户这样“支招”:一是约定存款金额越多越合算。由于新办法规定教育储蓄最低起存金额为50元,每月固定存额则由储户自定分月存入,本金合计不超过2万元。所以,约定存款金额的多少将直接决定所得利息及免征利息税的多少;二是尽量选择长期存款,一般选择3年期、6年期教育储蓄更合算。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作者:
金涛 仁航
编辑:
周若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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