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警方总结海盐手机信息诈骗案特点
浙江在线记者今日又联系上海盐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张建林,他总结了此案作案手段及特点:一是具有较大的经济诱惑力。犯罪嫌疑人要转让股权的陕西太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金雄厚,发展前景看好,且要在2006年4月在美国NASDAQ上市,转让该公司的“原始股份”回报优厚,由于利益的驱使,受害人容易上当受骗。
该案具有一定的欺骗性。犯罪嫌疑人传真给受害人的公司宣传资料、股权转让书等文件资料具有一定的欺骗性,一般市民难以辨别真假,且关于股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一般市民知之甚少。而受害人在互连网上查询到所谓“陕西太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网页,对该公司较为信任。
三是具有相当的复杂性。该犯罪团伙具有一定规模,分工明确。犯罪嫌疑人租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的一处办公用房,打着“福建广睿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旗号,以转让“原始股份”的手段大肆行骗,员工根据所完成的“业绩”提成,五名犯罪嫌疑人自2005年7月加入该公司以来,用同样的手段大肆骗得现金。
四是隐蔽性。犯罪嫌疑人通过电话、传真联系受害人,没有和受害人直接正面接触,而所谓的“福建广睿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根本没有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公司的具体地址也无从查证。被害人报案时提供不出有价值的线索,给侦查破案带来了难度。
无实名登记成手机信息诈骗案侦破大麻烦
张建林表示,近期侦破的十余起利用手机信息进行侦破的诈骗案件中,有几个麻烦事给破案带来了极大的不利。
从掌握的案件信息来看,罪犯使用的手机、银行卡等作案工具均无实名登记。银行卡不是用假身份证开户就是用他人或盗用他人身份证开户,上网时没有固定的网吧,或使用GPRS移动上网,均在ATM自动取款机上取钱。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难以找到突破口。
许多受害者报案不及时。尤其是“六合彩”的受骗者,因为“六合彩”本身就是政府打击的赌博行为,所以即使上当受骗,他们不仅不会向警察报案,甚至警察在破获了案件后,发现犯罪行为人的账号里有他们汇入的款后找到他们,他们竟然予以否认并拒绝作证。
海盐警方在以往的侦破过程中还存在着取证难麻烦事。犯罪嫌疑人一旦诈骗成功,就将使用的手机卡、银行卡丢弃、销毁,即使案件侦破,由于缺乏足够的证据,法律上也难以认定其罪行。
最后就是破案成本高。案件侦破前后,办案机关要花大量的人力、财力进行取证,如为了查找受害者有时要打数十个乃至上百个长途电话,发出几十份协查函,甚至派人出差取证。一宗案件往往在法定期限内难以全部取证完毕。
张建林表示,虽然此案目前西安方面的抓捕工作也面临一些困难,但是海盐警方一定会全力抓捕,不放过一丝蛛丝马迹,迅速把此案办成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