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商务、交通事故……温州已有11家调查公司专给当事人调查取证———
头戴一顶宽沿礼帽,身披一件黑色风衣,再配上一副黑色墨镜……这似乎成为人们心目中“私家侦探”的经典形象。
随着温州一些“调查公司”、“调查咨询公司”的出现,这些机构实际的业务范围往往都属于私家侦探的性质,主要负责如婚姻家庭纠纷、经济债务纠纷之类案件的调查取证等。
据悉,全国目前已有数千家“私家侦探”公司,数万从业人员。早在1993年3月,原温州市公安局局长陈良庆等人,创办了浙南地区首家私人调查社———温州市社会安全咨询调查事务所。创办不到半年,公安部(1993)第91号通知下发后停办,但这并没有阻止我市私人调查行业的发展。
从2003年11月至今,温州私人调查行业出现了突破性的发展,目前共有私人调查事务所(调查公司)11家,从业人员100多人。翻开各大报纸的分类广告可以随意找到五六家调查所的电话和地址。
为此,记者专门走访了该市几家大的调查公司。
退伍兵当上“私家侦探”
上月25日,当记者得知家住市区黄龙住宅区的周女士将一面写有“神奇探案、维护正义”的锦旗送往温州市东方调查事务所时,怀着好奇的心情,随同周女士一同来到市区的东方调查事务所。
东方调查事务所所长是今年36岁的林爱钦。他是一名退伍军人,一直从事法律工作。他发现,现在很多社会问题诸如假冒伪劣产品泛滥、侵权行为、非法同居、重婚行为等因证据难以取得而无法立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由于财产被隐匿,当事人不具有亲自调查的能力,从而导致法院或调解在生效后成为“法律白条”的事时有发生。于是,他决定成立一家私人调查事务所,以填补浙南还没有调查事务所的空白。
2000年,林爱钦和一批政法系统退下来的同志开始筹办。2001年成功注册了温州第一家私人调查机构———温州市东方调查事务所。在东方调查事务所里十余名调查人员清一色退伍兵,而且都是武警侦察兵。
2002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提到:偷拍、偷录、录音、摄像证据,可作为有效证据使用,这就为国内私人调查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发展和生存空间。
从事司法研究的张卫平教授在《法律服务时报》上曾对“私录证据”这一问题撰文指出:即便是非法取得证据,在某些情况下依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只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即使未经同意的私录材料,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条件是对方就是侵害自身权益的侵权人。张卫平的观点,为私人调查业的存在和发展,起到舆论上的支持作用。
2002年12月5日,重庆召开了私人调查峰会。2003年12月19日,“万马论道”即2003年中国商务调查峰会在杭州召开,林爱钦代表温州调查业列席了会议并作会议发言。值得关注的是,此两次会议使国内调查行业终于浮出水面。
2004年,重庆市公安局以“私人调查服务机构相关调研问卷”(包括调查机构服务特点、服务范围、收费方式、调查手段、调查工具)的形式,开展对私人调查服务机构的调研工作。有关人士认为,这正是私人调查机构走向合法化的前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