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房产纠纷一朝化解 行政复议让百姓讨到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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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08日 08:47:33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相煎太急30年,干戈一朝化玉帛”。12月5日,杭州市民老施委托律师夏雪给杭州市政府法制办送来了一块牌匾,以感谢法制办复议应诉部门圆满解决一起持续30年的房产纠纷。
老施因房产权属和弟弟产生纠纷已有30年了,其间,他多次向杭州市房产管理局申请房屋权属证明,但都因弟弟提出异议,房产局迟迟未发放房产证。为此,老施多次信访,打官司,事情仍没个结果。今年4月,在律师的建议下,他向杭州市政府法制办复议应诉处以杭州市房产管理局行政不作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经过审理和协调,老施于今年10月拿到了房屋产权证,而且在市法制办工作人员的多次协调下,兄弟俩30年的心结也解开了。
“为了这起纠纷,我和弟弟打了6场官司,和房管局打了4场官司,还到处找关系上访,没想到现在没花一分钱,就解决了纠纷,了了心愿。”回想自己30年为这起房产纠纷所付出的一切,老施非常感慨。
如今,通过行政复议维护合法权益的人越来越多。自1999年我国行政复议法开始实施起至2004年年底,我省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9758件,其中78.5%的行政复议申请人是公民,老百姓“告赢”政府机关的比例是35.5%。
“行政复议为老百姓提供了一个说话的地方,而且成本省、效率高。”夏雪律师认为,老施如果不通过行政复议途径,可能还会走很多弯路。他的这一观点得到了杭州市政府法制办复议应诉处处长吴正鑫的认同,他说,长期以来,不少人一直忽略法律手段维权,把信访当作解决问题的“万能药”。其实,公民权利的维护更多的可以通过法律的渠道来实现。在处理行政机关与公民个人之间的行政争议问题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比信访更直接,更有法律约束力。
行政复议在为老百姓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有利于督促提高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吴正鑫认为,目前,公民法制意识日益增强,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意识也在提高。许多行政机关愿意在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与百姓沟通,也欢迎老百姓在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后通过法律途径来审查和监督。
对于如何更好地发挥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功效,有关人士指出,提高公民认知度、健全行政复议机构和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素质是关键。
对此,省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也表示,目前,行政复议机构的人员配备、人员专业化等方面还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如杭州市政府法制办复议应诉处一年办案100多件,办案数量与同区域同等法院办理行政诉讼案数量相当,但人员配备却只有法院行政庭法官配备的一半。此外,行政复议的专业性很强,对工作人员的法律专业素养要求很高,而部分从事行政复议的工作人员还不能满足要求,导致复议机构和工作人员心有余而力不足,不能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的优势。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作者:
马莉莉
编辑:
周若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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