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帮助一名受伤醉汉,却被醉汉污蔑说是民警打伤了他。昨天下午,义乌上溪交警中队民警金敏飞气愤地告诉记者:“自己是在做好事,却被人污蔑。这样的人,实在太缺德了。我做了20多年的警察,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人!”
前天,因诬陷民警打人、涉嫌扰乱国家机关办公秩序,“醉汉”邵某被义乌警方拘留5天。
巡逻路上扶起醉汉
金敏飞介绍,11月26日晚8点,巡逻到城西街道上杨村山坡时,他看到机动车道上趴着一个人,旁边扔着辆自行车。
“我以为出事故了,急忙查看。”金敏飞说,结果发现,这个人竟是个醉汉。“当时他满脸是血,裤子上遗留小便痕迹。我想,他是撞到路边铁护栏后摔伤的。”
金敏飞和其他民警一起把他扶起来,并问他是干什么的,这个人大声说道:“我酒喝多了,在这里休息一下。”
附近上溪派出所的处警队员,这时也赶到了。金敏飞把这个醉汉移交给他们,继续巡逻。因问不清醉汉地址,处警队员将他送到留村一明亮安全地段,待其酒醒后,自行回家。
酒醒后告民警打人
11月28日,邵某到义乌公安局纪委监察室告状。他一脸委屈地反映:26日晚,他收工骑车回家途中,经城西街道上杨村上坡地段时,发现有3人在路口检查,其中一人穿迷彩服,路边停着一辆警车。一检查人员打手势,示意他停车接受检查,慌乱中他的裤筒被脚踏板钩住,连人带车摔倒。
他还说,穿迷彩服的人,即上前用橡胶棍击打他左肩。他责问对方为什么无故打人。该人又用拳头击他的太阳穴两下,接着另一人过来盘问他,并将他拉上警车。
邵某还诉称,到北苑街道留雅村地段时,他被抛弃,警车擅自离开。当晚他身体不适,住院治疗。医院要他拿出一万元医疗费。
邵某捶胸顿足地哭诉道:“我一个外地打工的,哪里拿得出这么多钱,那个警察打人,还不顾我死活,将我遗弃在野外,还是人吗?良心都给狗吃了!你们要为我主持公道,赔我一万元医疗费……”
专案调查真相大白
义乌公安局党委对此十分重视,要求纪委监察室彻查真相。监察室民警查看邵某伤势时,发现一个疑点,邵某的左肩被击部位,没有淤血等皮外挫伤痕迹,外力击伤一说可信度不高,应是肌肉拉伤。
监察室民警带着疑窦,到上溪派出所、城西派出所调查情况,结果证实,两个辖区派出所,当晚均未安排处警人员到上杨村山坡地段检查。
监察室民警又到留雅村、夏演村走访调查10余天,均未核实到处警民警或协警打人的证据。
纪委监察室将此案移交义乌治安大队查处。治安大队成立专案组,终于查明事件真相:原来,邵某当晚在上溪工地喝得酩酊大醉后,一个人骑车打算回稠江街道楼下村的租住房。途径上杨村山坡时,因车后座上装着泥工切割机,上坡时把持不住,不慎摔倒,左关节被拉宽,左肩关节裂开,左脸两处挫伤。
酒醒回家后,邵某感觉不适,后到医院治疗,但拿不出一万元医药费,无奈之际,他竟心生邪念,跑到公安机关,诬告是民警将他打伤,目的是为赔到一笔医疗费用。
害人不成反而害己
在警方调查时,邵某还多次到义乌市效能建设办、义乌市检察院投诉,并到城西派出所大吵大闹。而到市公安局纪委监察室民警面前时,他又涎着脸皮,要拿所谓的一万元医疗费。
邵某捏造事实,冤枉做好事的民警,肆意扰乱国家机关办公秩序,还企图敲诈勒索公安机关。义乌警方于是对他作出治安拘留5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