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30日杭州讯(通讯员 张谆 记者 李敏) 记者今天从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近期的道路交通事故分析报告表明,涉及老年人、电动车以及发生在凌晨的道路交通事故居高不下,为此交警发布相关预警。
今年已发道路交通事故7217起
杭州交警部门通报,今年1-11月份杭州市共发生上报道路交通事故7217起。
虽然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次数下降27%,死亡人数下降13.57%(绝对数减少147人),但仍然造成936人死亡,8491人受伤。
尤其是近期仅杭州市区就接连发生7起重大交通死亡事故,造成8人死亡。
涉及老年人交通事故高发
分析事故对象发现,在近期发生的7起重大交通事故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就死亡5人,占总数的60%。
据杭州交警支队介绍,11月22日7时50分许,上海人甲某驾驶沪A-R4792号大客车,途经延安南路西湖大道口时,与88岁的行人王某相撞,造成王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26日死亡。11月24日5时45分许,安徽省淮北市萧圣泉乡的冯某驾驶浙A-90346重型自卸货车,途经之江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九溪派出所门口时,与由北向南在人行横道线上行走的一行人(男,60岁至70岁左右,身份待查),造成该老年男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今年以来,涉及60岁以上老人的道路交通事故已造成164人死亡,占到死亡总数的17.52%,在各年龄段中比例较高。电动车成马路杀手比去年同期上升140%
从引发交通事故的车辆来分析,涉及电动车事故迅速上升。11月24日18时10分许,河南省邓州市的王某驾驶浙A-22314号重型自卸货车,在天目山路延伸段辅道内由西向东行驶至紫荆花路口附近的中石化加油站右转弯时,与由东向西骑电动自行车逆行的女子(身份待查)碰撞,造成该女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11月26日15时40分许,浙江省江山县的王某驾驶浙A-23291号罐装大货车,在古墩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留祥路口右转弯时,与由南向北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相碰撞,造成电动自行车上两名陕西籍青年男子苏某和杨某受伤,苏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杨某仍在抢救中。今年以来,涉及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48人死亡,比去年同期增加28人,上升了140%。
凌晨驾驶或出行切要当心
浙江在线记者了解到,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特点突出体现在凌晨,凌晨5-7时的交通事故就有3起,造成4人死亡,占死亡总人数的50%。
11月26日5时45分许,杭州人余某驾驶浙A-33677号43路公交大客车,在文一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古翠路口时,与横过道路的两位老人84岁的杨某和其妻78岁王某相撞,造成杨某、王某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同日6时55分许,一骑自行车人(身份待查)在南山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南山书院附近时,与74岁的行人魏老太太相碰撞,造成老太太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骑车人逃离现场。
据统计,今年1—11月,凌晨4—5时,死亡33人;5—6时,死亡44人;6—7时,死亡39人。
杭州交警发出预警
杭州交警负责人告诉浙江在线记者,该队在分析事故发生主要成因的基础上,从管理手段、措施和勤务安排上将加强针对性,将重点车辆、重点单位、重点路段、重点人员、重点违法行为纳入到管理视线内,提高管理的实效性。
期间,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按照严管、严查、严处、严治的要求,保持高压态势。同时也提醒市民,在驾驶电动车时,一定要遵章守法,切勿逆向行驶,骑快车道,突然猛拐,老年人出门活动要针对活动时间早,行动不方便、反应相对迟缓,容易受到交通侵害的特点,做好防范工作,尤其在穿越马路时,更要慎之又慎。
交警部门提醒说,进入秋冬季后,凌晨天气较为寒冷,手脚容易僵硬,车窗容易起雾,加上路面有霜较为湿滑,交通事故隐患较大,要求驾驶员在凌晨开车时,切忌超速,在转弯时留意路面情况,做到聚精会神,安全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