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让6名检察官葬身大海
洞头“警用车坠海案”庭审现场肇事司机喊冤
4个多月前,温州洞头检察院一辆警用面包车外出时,与一出租车发生碰撞,坠入海中。车上6名检察院干警(其中驾驶员一人)死亡,1人重伤。昨天上午,出租车司机叶维平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在瓯海法院法庭异地出庭受审。但庭审现场,这名有着20多年驾龄的司机却声称:自己最多只能承担次要责任。
新闻回放:
警用面包车碰撞后坠海
昨天上午9点左右,叶维平身着囚服,走进了法庭。由于此案的特殊性,当地众多新闻记者到场旁听。
据检察机关指控,8月4日上午8点30分左右,叶维平驾驶桑塔纳出租车,从洞头县北岙镇三盘擂网岙自然村开往北岙城区。车子从该村康庄公路左转弯进入洞头大桥南侧三岔路口时,不按规定让行并超速行驶,侵占从北岙驶往元觉方向的洞头检察院警用面包车的优先通行路线,与警用面包车发生碰撞。警车偏向左侧驶出路面,坠入落差有15米的平地后翻入海中。
事故共造成6人死亡,1人重伤,2辆车严重受损。经温州交警部门后来认定,叶维平负事故主要责任。同时,此案经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由温州市检察院交给瓯海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辩论焦点:
究竟是谁的车速过快
在庭审中,公诉人说,叶维平出租车原先所行走的是一条小路,路上有限速15码的标志,三岔路口也有“让“的标识牌。“据叶维平此前交代,他的车速为每小时20多公里,到达路口时已经占到了警用面包车的正常通行线路。他车速过快,并没有‘让’道,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叶维平则辩称,他不服交警部门认定的事故责任。“我原先的车速确实在20码左右,但快到路口时,停车,左右看了一圈,发现并没有车,然后再以10多码的速度前行。可谁知,那辆警车的速度非常快,‘唰’的一下就冲了过来。我赶忙踩刹车,可还是来不及了,警车撞到了出租车前面的保险杠后,冲入了海里。”
叶维平的辩护律师说,经他们了解,当时面包车没有鸣警笛,也没有开警灯,但是速度非常快。发生碰撞后,面包车的方向没有改变,车速也没有改变。“如果面包车速度快到一定程度,驾驶员就难以及时采取避车措施,那样面包车驾驶员的责任应该更大。不过,目前,交警部门还尚未认定面包车当时的车速。”
庭审现场:
被告“立功表现”未被采纳
叶维平在法庭上再三表示,他确实有过错,但应该是次要责任,而不是主要责任。“我是打着方向灯,按着喇叭转弯的,面包车撞过来后,出租车还倒退了一米多。”
当法官询问案发后叶维平有无立功表现时,叶维平称,“看到面包车掉入海里后,我马上就掏出电话报警,希望大家来救这些人。”
事故发生后,面包车上有2人被甩到了附近码头的石头和沙堆上。5人随车落进海中,其中一人后来浮出海面。
叶维平说,他匆匆忙忙跑到了旁边的一个工地,大喊“救命”。几位工人帮助他一起去救人。他自己因为下海全身都湿透了。一个干警因为抢救及时而保住了生命。
不过,对于叶维平所说的“立功”表现,法庭当场表示不予采纳。
由于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