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消费者一再抗议,个人住房贷款中保险的不公平“行规”一直未改,然而直到个人房贷市场出现了销售问题,这个被坚守了多年的“行规”才出现了裂缝。昨日,《第一财经日报》从浙江的部分银行获悉,工行、建行、杭州市商业银行将取消原本强制投保的“个人抵住房综合保险”(下称“房贷险”),同时取消的还有贷款合同的公证费用。
杭州市商业银行日前刊登公告,自明年元旦起,个人房贷业务将取消办理按揭房屋的保险及按揭贷款的公证。事实上,杭州多家银行也不再强制要求贷款购房者投保房贷险。工行对以房产抵押担保方式申请个人贷款的客户,采取自主选择购买保险。浦发银行对现在办理个人房贷的,则取消了房贷险,但对1996年1月1日前竣工的房产;房屋为木结构、砖木结构或砖混结构,发生火灾时可能全部或部分毁损的;其他分行或直属支行认为有必要进行保险的抵押物,仍需投保房贷险。
四大行中,除中行表示没有接到总行的正式文件,目前房贷客户仍需投保房贷险外,建行已明确2006年开始将取消房贷险,农行目前仍须投保房贷险,但表示总行明年有计划将其取消。
自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颁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向银行申请房贷的同时,必须要购买房贷险”以来,“贷款买房就必须购买房贷险”成为买房人绕不过的一个坎。
然而,数千元乃至上万元的保费支出后,购房者却很难获得相应的保障。此前的住房保险保障内容只是:火灾、爆炸、水管爆裂、雷击、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以及外界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等灾害使住房遭受损失,这些都是百年一遇。
此后,部分住房按揭保险产品多出了一项重要的保障内容——如果贷款人因意外死亡或伤残,其他家庭成员无能力偿还贷款,保险公司将承担部分或全部支付剩余房款的责任。
据浙江保险行业协会的不完全统计,1995~2005年,浙江大部分保险公司均没有房贷险的赔偿案例。保费高、赔付率低的不合理性显而易见。
造成浙江商业银行取消房贷险的,并不是保险本身,而是浙江房价增速放缓带来的个人房贷市场缩减。今年10月份,杭州房价比去年同期上涨6.8%,与上月房价增幅基本持平。其中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7.6%,比今年9月份回落0.2个百分点;二手房交易价格上涨6.5个百分点。
为了挽救骤减的房贷业务,浙江省多数银行尤其是股份制银行,推出了降低贷款门槛的新政策招揽客户,取消房贷险成了2006年各家银行刺激房贷市场的第一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