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记者诈骗团伙案件引媒体关注警方彻查
“中华新青年”诈骗团伙案件由新华网率先披露。9月23日,新华社记者在新华网发稿,详细披露“中华新青年假记者犯罪团伙”的有关犯罪情况。案件甫出,全国100多家媒体相继进行转载或报道。
中央分管领导、中宣部、省委领导对该案分别作出重要批示。丽水方面负责人多次听取案件侦破情况汇报,莲都区委宣传部密切配合,该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全案顺利突破。
由于案情复杂,时间跨度长,涉及范围广,特别是犯罪嫌疑人老于世故,具有较强的反侦查、反审讯能力,案件侦破难度很大。莲都警方经办人员多次召开案情分析会,先后6次到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
9月份,莲都公安分局专案组派出民警分赴新疆、北京、河北、河南、杭州、宁波等地调查取证,由于受骗的大多是企事业单位甚至是政府机关部门,许多人对于受骗的事不愿提起或者刻意回避,通过做工作,大部分受害人逐渐放下包袱,在一个月的时间内,专案组行程三万五千余公里,走访调查226人,收集、制作文字材料2000多页,光案卷就13卷,使犯罪嫌疑人的主要犯罪事实得到印证。
是月26日,莲都区检察院批准对祝万祥等4名犯罪嫌疑人逮捕,专案组加紧对其他涉案人员深挖,完善证据链。10月9日,专案组再次赴永康、诸暨、杭州、上海取证追捕。9日晚,该组民警在诸暨抓获团伙涉案人员周章明,3天后,假冒律师并帮助联系假记者吴正有的违法嫌疑人陈炳财在宁波镇海落网。10月18日,“中华新青年浙江特刊记者”何国生迫于压力投案自首,涉案人员陈洪瑞被依法传唤。
经查,犯罪嫌疑人祝万祥2002年以来在北京非法创办《中华新青年》杂志社杂志社,盗用国际标准刊号和国内统一刊号,非法发行了27期,期间,祝某伪造记者证、私刻公章、开设《中华新青年》网站、注册“北京世纪中青经济文化交流中心”为掩护。
2002年以来,祝某先后诈骗河南华诚房地产公司,杭州东方文化园、罗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诈骗51起,骗得财物价值223.9882万元。
犯罪嫌疑人吴正有,2004年7月,丽水人吴正有与祝万祥结识,双方商定由吴在浙江办《中华新青年》,每期上缴2万元“管理费”,先后出版3期,期间通过为企业宣传、刊登广告,为群众“伸张正义”,取得领导批示为企业解决问题等手段大肆诈骗,并以对负面问题进行报道为要挟,进行敲诈勒索。现已查实,04年以来,吴正有伙同祝万祥、潘春雷、周章明等人诈骗36起,敲诈勒索1起,因被公安机关及时查处未遂,涉案金额33.795万元。
其他犯罪嫌疑人周章明、何国生、周伟平、王贤勇、陈炳财等5人均不同程度犯罪。
专案组通报案犯十分注意自我包装
专案组组长王清通报,这是一个全国罕见的假冒记者诈骗团伙,祝万祥、吴正有等人在诈骗过程中十分注意自我包装,抬高身价,具有很大的欺骗性。
王清介绍,嫌疑犯在制作杂志时,都以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照片作为封面,并在封面上标注“全国省、部级领导以及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阅览”。同时,他们还在杂志上标注党和国家领导人为杂志顾问,一些知名人士为杂志编委,借此抬高身价。他们往往还在政府部门的办公场所附近租用办公地点,以此来骗取群众的信任,在他们的精心包装和吹嘘下,《中华新青年》俨然成了全国性的知名刊物,以此为旗号,祝万祥等人敛财伎俩层出不穷。
令人惊讶的是,假记者祝万祥短短三年时间就在北京菜市口大街等地拥有三套共400平米的住房,并购置了高级轿车,办案人员称敛财之巨,可见一斑。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以“赞助费”、会务费名义敛财。他们打着《中华新青年》杂志社旗号,公开举办所谓全国性的“三新论坛”,经查,祝万祥先后三次主办名为“全国首届博士、企业家、党政领导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三新论坛”、“全国百名地(市)、(厅)县级领导干部、博士、企业家三新论坛”、“中国生态演变与治理方略研讨暨全国城市生态发展高层三新论坛”,收取赞助、会务等费用累积达到70余万元。
团伙还以“刊登”文章、办地方特刊在浙江、江苏等地骗取管理费,更有甚者,承诺取得领导批示、“曝光”要挟、“为民请命”等理由收取活动费,骗取、勒索企业、街道、群众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