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单棒杀"行贿门" 追踪全国首份"行贿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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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1月06日 09:11:45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1月1日起,全国检察机关启动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涉及建设、金融、教育、医药卫生和政府采购5个领域的“行贿犯罪黑名单”将实行全国联网。重拳出击,这一做法被看作是今年反腐的最大亮点之一而为大众瞩目。
事实上,将行贿记录登上“黑名单”最早始于2002年7月我省宁波北仑区检察院,随后逐渐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3年来这份“黑名单”揭了多少黑?究竟发挥了多大效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即将推广的这份新“黑名单”与现有制度有哪些区别?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追踪。
威慑“污点”投标人
北仑首创黑名单
昨天下午,在宁波北仑区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科办公室,宁波方圆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正把他们代理的一项土木工程的投标方信息报给检察院,查询他们是否有过行贿行为。这位“方圆”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作为一家专门接受业主委托进行招投标活动的咨询公司,仅2005年一年,“方圆”就来北仑检察院进行了近40份投标人行贿纪录的查询,“真的查出了好几个上了‘黑名单’的投标人,有的是投标项目经理本人,有的是这个单位的其他项目经理。我们都把情况如实通报给业主,避免了很多隐患。”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黑名单让招投标工作变得更加透明、公正。
所谓“行贿黑名单”是指为了遏制建筑工程领域里愈演愈烈的贿赂行为,北仑区人民检察院将1998年以来曾因行贿判刑或已查实行贿的建筑领域行贿人资料汇编成册,并将其中情节严重的划入“黑名单”,据此向全区工程招标业主单位提供“诚信咨询”,从而使“黑名单”上具有行贿污点的建筑商,在工程投标中被低评甚至取消投标资格。
“黑名单”刚刚出台的时候曾经遭到争议,有人认为凡是有行贿行为的都将上“黑名单”,检察院有“越权”之嫌,但是即将推行全国的新“黑名单”将准入“门槛”抬高至必须有行贿犯罪“案底”,也就是被法院判处过行贿罪的那些人,并且领域不只限于建筑工程领域,扩大到建筑工程、金融、教育、医卫和政府采购等五个领域。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作者:
记者 逯海涛 陈欣 通讯员 范跃红
编辑:
何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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