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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肯花1万元与职工打官司,也不愿支付拖欠的3000元工资,宁波一家公司的老板为此输了法院一审的官司。当这名无良老板欲再提起上诉时,连他的代理律师都看不下去了。昨天郑勇(化名)对记者说:“如果要我因此在法庭上颠倒黑白,我的良心说不过去。”日前,这位宁波律师拒绝再为这名老板作诉讼代理。
老板拖欠3000元加班费
去年10月,宁波一家公司的老板陈云(化名)到律师事务所,指名要郑勇帮他打官司。据陈老板介绍,他手下有位员工前几天提出辞职,他也答应了,但是这位员工坚称公司还欠他3000元工资,并表示如果不支付的话,将采取法律手段。
郑勇仔细研究了案情,发现这笔钱属于员工的加班工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企业应当支付。于是,他向陈老板提出,无论是仲裁还是诉讼都对企业不利,建议将钱给对方,这样可以省下打官司的费用。
但陈云表示,他要不惜一切代价打这个官司,他还给郑勇开出了5000元的代理费,拍着郑的肩膀,要他好好动脑筋想想办法,“打官司还有什么额外的开销,尽管找我。”
输了仲裁还想再打官司
因为迟迟拿不到3000元钱,公司的那名员工申请了劳动争议仲裁。而郑勇也硬着头皮接下了这起官司,但他心里还是忐忑不安,“这样一个事实清楚的案件,真的能通过‘努力’,变得对公司有利吗?”
接下来的几天,郑勇和他的同事查资料、做调查,挖空心思地寻找对公司有利的证据。过了一段时间,仲裁结果出来了,公司需支付2000元给那位职工。
对这个结果,陈云仍然不满意,他要郑勇立即向法院起诉,推翻仲裁结果。陈云甚至表示,为打官司已经花费近万,大不了再花1万元,无论如何要赢下官司。
老板怕的是“连锁反应”
“员工追讨的金额不算高,与你的亿万资产来讲是九牛一毛。关键是员工的要求合情合理,你为何要花数倍于这笔钱的成本与员工较劲呢?”郑勇向陈老板提出了这个问题,建议他放弃诉讼。
但陈云还是不肯罢休,表示要和员工法庭上见。见陈老板很生气,老板秘书将郑勇拉到一旁,悄悄地告诉他,老板之所以要打这个官司,是因为公司还有一批人的情况与这位职工相似,如果输掉这个官司,等于输掉了一批官司。
在了解到这个情况后,郑勇内心非常矛盾,他实在不忍代表老板站在法庭上,颠倒黑白昧着良心说话,损害职工的合法权益。第二天,他打电话给老板的秘书,找了一个借口,表示要放弃代理,并退还了5000元的代理费用。
法学专家支持律师做法
对此事,宁波大学法学院刘满达教授非常感慨,他表示,某些老板为了自身的利益,可以不顾基本的道德准则和法律原则,这样的老板,让人感到寒心和可怕,事实上,老板这样做,加剧了与员工的矛盾,长期来讲对企业发展是不利的。
刘教授还非常支持这位律师的做法,他表示,郑勇律师放弃代理完全合法,体现了律师的职业道德和良知。他对公司员工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利的做法表示赞赏,“很多时候无良老板通过一些‘霸王条款’,逼员工就范,实际上与劳动法等法规相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