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生态省建设,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以节约利用资源和提高资源利用率为重点,以发展循环经济为基本途径,促进资源的高效、循环利用和污染物排放的不断减量,促进形成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
——摘自《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制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形成节约型增长方式
大力推进能源节约;深入开展节约用水;积极推进原材料节约;提高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水平;加强资源综合利用
转变生产消费模式,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加快构建循环经济体系;推动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建设
强化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不断改善环境质量
加大生态建设力度;严格控制和整治环境污染
强化引导和约束机制,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建立健全法规和标准;建立导向机制
——摘自《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什么是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专家给我们描绘的蓝图是:节约真正优先体现在生产、建设、流通、消费各个领域中,成为企业和群众的自觉行动;无污染或低污染的技术、工艺和产品主导市场,绿色产业持续发展,人人关爱环境,所有的生产和消费方式都有利于环境。
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阶段,在人口不断增加、资源约束突出、环境压力加大的严峻挑战前,“十一五”时期的浙江,确定了一个更加稳健的发展节奏,而进入一个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新阶段成为一个重要的目标。
资源和环境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和保障。新的规划更强调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增强。
2005年,我省综合能耗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左右,在这个基础上,《纲要》提出,“十一五”时期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要继续下降15%左右。
这意味着,到2010年,钢铁、有色金属、电力、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工作将再上台阶,节能型汽车、节能建筑、节能产品在全社会推广普及,能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将达到40%。合理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节约用水机制将全面实施,废弃物循环利用将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在社会生产、流通、消费的各个领域,节约成为主导力量,资源利用效率较快提高。
这种增强还体现在“GDP”必须更“绿”。《纲要》提出,“十一五”时期,30%的县(市、区)和40%的设区市基本达到生态县、市建设要求;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实现污染防治由末端治理向全过程控制转变,坚决控制发生新的污染和生态破坏。继续推进“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将彻底淘汰,污染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企业将坚决关闭。
“GDP”内涵拓展了,生产消费模式也将发生巨大转变,具有浙江特色的循环经济将唱“主角”。突出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产业发展、推行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高效生态农业、循环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生态城市与生态乡镇建设、绿色消费和政策法规建设等九大领域、建设九个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工程、组织实施百项重大项目;4个市、10个县(市、区)、20余个工业园区(块状经济)和100余家企业等首批工业循环经济试点建设全面开展。以企业为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相结合,实现企业、园区、社会三个层次循环经济的互动发展。
加快增长方式转变,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是我们的惟一出路,而一系列引导、约束机制的有效建立,将为此构筑坚实的屏障。
——浙江省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资源节约、废旧物质回收利用、建筑节能等政府规章将修订和制定,政府、企业和自然人的责任和义务会更加明确。
——节能节水的产品标准,节材、节地的产业标准,循环经济的资源效率、能源效率、废弃物排放等标准以及各类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社区、企业、园区的创建标准等将加快研究制定。
——鼓励清洁生产和绿色消费的政策将加快制定,公共财政也将加大对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投入力度。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包括资源环境保护指标在内的政绩考核制度等都将开始探索建立和完善。
通过法制建设的推进,标准规范的制定,导向机制的建立,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就不会是一句空话,“十一五”期末,我们必将迎来一个资源环境更相宜、经济社会更协调的美好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