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票贩抱团
“黑夹克”和“黄夹克”是从同一个渠道拿票,加上年纪差不多,所以熟些,他们同在晚上出动的一伙大约有五六人,多数操余杭口音。
组成并不完全按照地域划分,这个小组织,基本上以上家为中心,由一群与上家比较熟的人构成,比较松散,相互之间合作和竞争都有,但表现并不明显。
一般到凌晨两三点,就比较容易观察出那几个是一伙的———这个时间,一伙的基本上聚在一起蹲着或站着聊天,同时关注着每一个经过售票大厅的生面孔。
小票贩的上家
据“黄夹克”所说,上家一般在宾馆旁边开房,但他们的上家更隐蔽,在边上租了一间房,有的上家还在小旅馆弄个房间,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上家的上家
上家的上面一般还有一个大上家,票价就是这样一层一层加上去的。“黄夹克”说,大上家会在离火车站远一点的宾馆开房,票有的从旅行社拿,有的从有关单位拿,还有的组织一些人专门到窗口排队买票。“像我们这样的,只是机器上一个零件,也是要多卖多收的。”
票贩的法律成本
不带价值超5000元的票在身上
“黄夹克”很清楚,干这事有风险,他的理解是:“这个是违规的,不过我们还算不上违法。我们违反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顶多拘留几天。”
显然他对这行的法律条例做过了解。他说,明年3月条例要变成治安管理法了,那小票贩干的就是违法的事了,现在不算。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4条规定,对倒卖火车票行为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刑法》第227条第2款规定: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怎样才算情节严重呢?“黄夹克”也知道,票面数额要5000元以上才算,所以他们从来都不带超过5000元的车票在身上。
“违法的事我们不干,前些天报纸上说抓住了做假票的。这里卖票的都不会干这事,那是违法啊,我们吃不消。”明年倒票就是违法的了,“黄夹克”也在考虑不干这行了。“不过,我也没读过什么书,不好找工作,给人家开出租,太辛苦也不想干,以后干什么还没想好。”
票贩的社会成本
不能让女朋友知道干这行
“黑夹克”的大年三十,回家吃了个饭就又坐中巴赶到火车站,正月开头的这段时间,基本上在火车站度过。
“年夜饭还是要回家吃的,我们不会让亲戚朋友知道在干这个,毕竟不光彩。但走亲戚的时间就不大有了,得正月初五以后才有空。不过干了这段时间,可以休息好几个月。”
“黄夹克”以上班路远的名义一直在四季青租房住。他跟父母说自己在四季青市场帮朋友照看店面,春节是最忙的时候。父母不清楚他在做什么。
今年初一、初二他到女朋友家去,“黄夹克”最不想这个女朋友尤其是丈人家知道他是票贩。前两个女朋友就是因为这个分的手。
因为是本地人,“黄夹克”难免在车站碰到熟人,也需要编一些理由。
因为这些,“黄夹克”更想转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