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钱还债竟伪造有效证件骗货 一司机被判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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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2月20日 14:33:41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没有钱还债,就伪造了汽车行驶证、驾驶证以及假车牌进行合同诈骗。2月16日,江西省宜春市柏木集镇堂梅村的何小红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永康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罚金1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
去年7月19日,一直在为没有车辆运货而犯愁的永康某货物托运公司业主从义乌联系上了一辆大货车,让司机将价值66万元的铝板、电动车、电焊钳上的铜条等货物从永康运到广州,运费6000元。对于托运公司给出的价格,自称“周小平”的司机没有讨价还价就同意了。由于时间紧,托运公司简单地看了司机的驾驶证和行驶证,就让司机动身了。
但车子开出后不久,货车司机就联系不上了。联想到司机行色匆匆,且没有讨价还价,托运公司意识到可能遇到骗子了,他们赶紧向当地公安机关报了案。永康警方立即组织警力开展侦破工作,发现该司机所使用的驾驶证、行驶证都是假的。经过几个月的侦查,永康警方终于查明案犯是江西宜春籍的驾驶员何小红。去年11月,何小红被永康警方抓获归案。
据何小红交代,2002年,他购买了一辆解放牌大货车跑起了运输,但由于经营不善,其间又出了交通事故,他赔了不少钱。去年5月,何小红用“周小平”的名字伪造了汽车行驶证、驾驶证以及假车牌,伺机作案。7月19日,何小红以“周小平”的名义与义乌的某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签订了货物运输协议,接下了永康某货物托运公司运往广州的生意。当天,何小红将装满货物的车子从永康开出后,直接开回了江西省宜春市,并租了房子将货物藏匿了起来,其后又将价值21万元的货物进行销赃,得赃款12万元用于还债。
来源:
金华新闻网
作者:
胡灵敏
编辑:
周若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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