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隧道网友酒后撞车肇事案当庭调解赔偿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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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2月25日 09:27:35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昨天上午,西湖隧道开通以来首起人员死亡交通事故一案,在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与事故发生后网友强烈关注形成对比的是,案件审理过程不到两个小时,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成为法庭辩论焦点。
最后,网名为“纵横南山路”的肇事司机吴音喆及其肇事车所属单位与死者家属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在3月3日前一次性支付死者家属17万元,包括此前已支付的两万元,共赔偿19万元。至于刑事部分则没有当庭宣判。
刑事审理只持续半小时
“对这起本不应该发生的交通事故,我很后悔。”昨天的刑事部分庭审过程中,吴音喆话很少,基本由其辩护律师代言。
吴音喆是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杭州中心的专职司机,他说,事发时自己驾驶的本田雅阁是本单位的,当天他曾接到出车任务,但后来又取消了。而事故发生后,吴的第一次供述中也交代开车出来是为了私事,未征得单位同意,这一点成为随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的辩论焦点。
对于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吴音喆和辩护律师基本没有提出异议,辩护律师则希望法庭在考虑吴音喆“好心办坏事”没有主观恶意且有自首情节的基本上,从轻、减轻处罚。
民事赔偿当庭达成调解
刑事审理结束后,附带民事诉讼继续进行。死者家属要求赔偿包括6万元精神抚慰金在内共45万余元。
不过吴音喆所在单位对死者表示同情的同时,其代理律师也对索赔感到委屈和无奈,并认为在整个事件中,单位也是受害者。因为吴音喆未经同意驾驶单位车辆外出,最终酿成交通事故,其行为不是单位授权的职务行为,后果应由其本人承担;因为吴音喆是酒后驾车导致事故,5万多元的车辆维修费用,也无法到保险公司理赔。此外,事故中死亡的“琳儿宝贝”明知吴音喆喝了很多酒,还是上了他的车,且两人都没系上安全带,对事故发生也有一定责任。
最后,三方还是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由吴音喆及其所在单位在一周内一次性支付死者家属17万元(不包括此前已支付的2万元),至于吴音喆与其所在单位如何分担,单位是否会向吴追赔,几方都没有透露。
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
尚检 尚法 陈洋根
编辑:
陈雪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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