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去公安局"验身" 鹿城公共娱乐场所要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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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2月27日 08:22:09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根据将于3月1日实施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鹿城公安分局日前决定对全区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实行备案,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娱乐服务场所的监督管理。
这次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备案登记从3月1日开始,至4月15日结束,4月16日-30日为建档、录入网络阶段。备案登记的范围:迪吧、酒吧;歌舞娱乐(含KTV、歌厅、舞厅);桑拿按摩;游艺场所。
备案登记应提供9种材料:消防验收复印件;工商执照复印件;文化许可证复印件;场所布置平面图;法人代表资审表;经营者名单及股东经营合同;职工名册、保安人员名单;保安合同;场所最多消费者额定人数核定表。该局各派出所负责提供本辖区需备案登记的场所名单、场所负责人的政审、暂住人口的登记发证、场所治安安全管理方面问题的验收(初验),并对场所存在的治安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治安一大队负责对派出所提供的场所名单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场所的治安安全管理方面问题进行复查,建立登记备案档案,并录入有关网络系统。
娱乐场所在通知规定的期限未提供备案材料的;在备案登记过程中,发现其有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严格依照相关条例、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或直接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
温州网-温州商报
作者:
包亦明
编辑:
周若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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