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司法鉴定所调查:民间法医能否让天平不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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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2月27日 08:22:09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当民营资本进入“司法鉴定”,在利与义之间,“民间法医”能否让公正的天平不倾斜?温州首家民营司法鉴定所———温州律证司法鉴定所运营了一个多月,记者昨天进行了一番调查采访,一些市民对“民间法医”持怀疑态度,而业内人士却表现出高度的信任。
去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开始社会化,温州律证司法鉴定所由此浮出水面,并在今年1月6日最终拿到了浙江省司法厅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目前,鉴定所有三位常驻的专业人员,他们以前都曾在公安部门从事法医工作。开业至今,该所已经接受了10多例委托案件,其中绝大部分来自各级法院的委托。
2月14日上午,该鉴定所受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为一起案件中的人身伤害程度作出评定。在这起案件中,当事人曹女士因邻里纠纷被邻居先后两次打伤,后来出现了腰、颈椎盘突出等症状。但由于曹女士以前曾有过类似病症,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出现了争议,分歧主要集中在曹女士的病症是不是因为外伤打击而引发的。在经过会诊、论证后,一周左右的时间,“律证”最终出示的鉴定书上写明,“伤与病没有直接因果关系。”这个结果虽然让曹女士很意外,但她表示,不管结果如何,中立身份的鉴定所应该是公正的。
该鉴定所副主任法医师邵黎明表示,尽管他们受曹女士委托,但他们只根据事实判断,只做好“裁判”,并不会偏向委托人。他说,以“裁判”的身份解决技术判断问题,本身就没有偏向性。鉴定书若有问题就要出庭作证,在庭上进行辩论,没有人会冒险去弄“猫腻”。
然而记者昨天随机采访了十多名市民,他们基本上对民营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公正性还持怀疑态度。在事业单位上班的林先生直截了当地说,能不能公正,完全取决于鉴定人个人的职业操守和信誉。
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戴北平说,以前的司法鉴定都由法院等司法机关指定的事业单位来进行,但基本上被指定的单位和指定单位都有隶属关系,“就像老子开店,儿子卖东西,出了问题难免袒护。”他说:“民营司法鉴定所是独立的,而且为了生存,为了信誉,它必须公正。作为律师对它是比较欢迎的。”他认为,任何东西刚开放受到的质疑肯定会多。
采访中不少业内人士也认为,国际上目前盛行的都是社会化的司法鉴定机构,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社会对由独立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的需求将不断扩大,司法鉴定向民间开放是大势所趋。
来源:
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作者:
朱奕
编辑:
周若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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