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故2小时内报省府
浙江省政府近日发布了《浙江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了我省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响应程序、组织指挥体系、职责和有关措施。
《预案》指出,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等四级,由省、市、县(市、区)政府分别实施应急响应。
《预案》要求,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应立即将情况向当地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相关部门、事故发生地的市级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在两小时内报省政府。为方便群众举报投诉,全省还将设立统一的举报电话。
《预案》同时建立补偿机制和奖惩制度,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
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
吕伟刚 吴亚芬
编辑:
朱小燕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