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约定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的经济适用房,近日,开始在杭城的各中介公司露面了。
日前,张先生在香积寺路上的一家中介公司找到了一套三塘桂园的房子,1999年建、挂牌单价7360元,这在挂牌单价普遍为8000多元的三塘区块的房源中,显得颇突出。在产权类型一栏,该套房源被具体描述为“房改房”,但经咨询后,发现是经济适用房。“不过,这套房要等到今年11月份才能过户,因为直到那时才满5年。”经纪人提醒说。“你如果急着自住,可以考虑另一套三塘竹苑的房子,总价差不多,也是经济适用房,但5月份就可以过户了。”
首批解冻在5月
除了这两套三塘的房子外,其他二手房中介公司也接到了一些经济适用房的房源,有嘉绿苑、六塘新村、三塘柳园、桂园等,基本上为销售较早的那批经济适用房房源,但目前还没有出现大面积的挂牌。
这批房源有个共同的特点,买方看中了却不能马上交易过户到自己名下,必须等到它满“5岁”。最早的一批在今年5月左右就可解冻了。
经济适用房要满5年才能上市交易的规定在杭政〔2004〕9号文件重新强调。这份名为《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四部委<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的文件指出,“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之日起,在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收益(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杭州最早是在1999年销售经济适用房的,加上办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的时间,到目前,这批房源将陆续达到上市的要求。
今年8万方满足上市要求
杭州首批销售的经济适用房为1998年竣工的安居房,当时安居房与经济适用房并轨,共有42000平方米,其售价与经济适用房销售价并轨,即作为经济适用房出售。
这4200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共分布在4个楼盘:安居房产·三塘苑小区22000平方米,售价2350元/平方米,该小区位于杭城北部,距武林广场约3公里,西临绍兴路,南临香积寺路,占地38.67公顷,规划建住宅35.5万平方米,公建4.13万平方米,是杭州市第一个省级住宅试点小区;
安居房产·嘉绿苑8000平方米,售价2410元/平方米。该小区位于城西商住区,东临教四路,南至文三路;
其他两个楼盘位于杭城北部的杭氧北小区,其中市房屋开发公司的长兴公寓6000平方米,市房产经营公司的长德公寓6000平方米,售价均为2300元/平方米。
除了以上这4个楼盘以外,大关南、六塘新村、三塘新村等经济适用房,总计约4万平方米也在1999年下半年向社会销售,加上办出房产证的时间,这批房源也将在不久满足5年“大限”的条件。
目前没有交易新政策
由于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地实行行政划拨,《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在达到规定年份后上市交易的,经济适用房的出让方在交易时需比一般的商品房交易多缴纳土地出让金(含级差地租和大市政配套费)以及相关规费。
但这部分费用具体该怎么交,杭州市农税局的有关人士解释说,目前还没有新的政策细则,也还没有经济适用房成交的先例。
某中介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接到新的通知前,他们按照2004年3月4日的《关于印发<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计缴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办法>的通知》来执行。该份通知指出,一、在2001年2月5日前买了经济适用房的,在办理了房产证后达到5年以上再上市交易时,需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按房改房的标准来执行,即按房源所处地段的出让金标准乘以分摊的土地面积,由出让方缴纳;
二、2001年2月5日至2003年3月31日之间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上市时其享受面积部分需补缴的土地出让金为市物价局下发的经济适用房价格批复文件中核定的商品房价格与经济适用房价格之间的差价;
三、2003年3月31日后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上市时其享受面积部分需补缴的土地出让金为市物价局确定的同类地段、同类商品房市场价格与经济居住房价格之间的差价。
按此通知,现在即将达到上市要求的经济适用房交易时需缴的费按通知第一条执行。
提前交易存在两大风险
由于还没到可以交易的时间,现在已挂出来的经济适用房房源,若要交易,买卖双方一般的做法是,先签订意向合同,等满5年了再交易。
以上述那套三塘桂园为例,经纪人表示,如果购买者现在就想买,买卖双方可先签订意向合同,由中介公司做担保。
对于这种做法,业内人士认为风险比较大,一方面,房产市场是动态的,到时房价发生变化,若有一方反悔,容易起纠纷;另一方面,正式到期过户前,有关部门有可能出台新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