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鬼"状告"李逵" "李鬼"有没有正当竞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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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3月20日 10:06:01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经常看中央电视台节目的人可能对“玻璃安全膜”并不陌生,因为央视三个频道多次就福瑞达安全膜进行了报道。中福瑞达是玻璃防护产业的领头羊,是令人羡慕的“钻石”产业的开拓者,也许正是因为媒体和消费者的追捧,就有人仿冒了,中福瑞达这个“李逵”也险些被打。
去年9月,浙江中福瑞达收到了一纸诉状,苏州某贸易公司状告中福瑞达在自己网站上指出该公司制假售假,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石激起千层浪!
原来这苏州某贸易公司也是大有来头:该公司先是自称自己是加拿大ACE在华的代理,商标、资料、名片网址都用ACE的,被ACE声明否定之后,转而又说ACE并非了不起的顶级企业,他们是美国的一家叫Clear Defense的公司,宣传自己的产品能够防弹,有某部门的检测文件和生产许可。当然这些粗制滥造的文件由于自相矛盾很快被内行拆穿。后来又想出一招:用福瑞达安全膜做现场演示,而将连隔热功能都没有的假膜卖给用户,因为绝大多数用户都不会砸自己的车来证明膜的真伪。还采用种种手段窃取、拷贝福瑞达安全膜的画册和网站。
这种卑劣的行径引起了中福瑞达全国各地的经销商的强烈愤慨,各经销商纷纷在中福瑞达网上撰文揭露其中种种可耻的伎俩,唤醒消费者不要上当受骗。本来就心虚的这个贸易公司恼羞成怒,这才提起了上文提到的反不正当竞争的侵权诉讼。这个诉讼是发泄也罢,作秀也罢,暂且不论,这个诉讼还是给了我们一个有趣的论题:“李鬼”有没有正当竞争的权利?
其实,说心里话,本人并不愿意把这个问题当作一个法律问题,更贴切地说,这是一个道德问题。“李鬼”兄弟首先要改掉自己狐假虎威、装腔作势、欺瞒大众的习惯才能成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对象,不是吗?人虚情假意危害可能不大,公司制假售假对于社会来讲就是泯灭良知,不可饶恕的!
如果非把这个问题当作法律问题来讲的话,“李鬼”当然有正当竞争的权利,但同时别忘了,正当竞争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你要求法律保护你正当竞争权利的同时首先要保证自己是在正当竞争,否则你就没有谈正当竞争的资格。
“李鬼”诉“李逵”这个历时已有半年的案件仍然悬而未决,一再拿不出证据的“李鬼”已明显底气不足。我想,撤诉对于“李鬼”来讲也许是个明智的选择,如果不想让关注这件事的人们彻底绝望的话,那就表现出一点自知之明吧。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编辑:
周若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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