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方称只协助报警不承担责任
-律师认为酒店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3月20日报道市民金先生3月13日晚上在市区某大酒店大厅无缘无故被人打了一顿,此事至今没有解决。金先生日前向记者投诉称,酒店方不但未及时处置,事后也不闻不问,还推说酒店没有责任,这令金先生难以接受。
顾客:酒店大厅无故被打
“堂堂三星级大酒店,这种状况真是令人不解。”金先生介绍说,3月13日晚上9点多,他与一位同事一道去市区某大酒店住宿。在前台登记后,他们便提着一个旅行箱等在电梯门口,准备去房间休息。
过了四五分钟,其中的一扇电梯门打开,从里边走出4个人。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其中一个身穿黄色外衣的人顺手拉着他们的旅行箱便走。
“我们立即上前制止。”金先生说,那人放下旅行箱后也就走开了。
没想到,过了一会儿,那人又折回来,挥手一拳,结结实实地打在金先生的右眼上,立时鲜血直流。
在金先生提供的病历上,记者看到诊断一栏中写着:右眉拱挫裂,缝四针;右眼球血肿。
酒店:我们只协助报警
在金先生提供的该大酒店开房单据上,记者看到:开房日期是3月13日晚上9点多,房间号为803。
金先生告诉记者,令他感到意外的是,在整个事件发生过程中竟然没有见到任何酒店的保安,事后也没人拦住行凶者。
3月14日下午,记者来到该大酒店了解情况。“是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一位姓徐的大堂经理表示:那天她没有值班,具体细节并不是很清楚。
随后,该大酒店一位姓张的保安部经理来到现场。“酒店里发生这样那样的事情很多,倘若顾客之间发生纠纷,酒店方只是协助顾客报警而已。”他说,酒店大堂里大多时间是没有保安的。
据他介绍:大酒店平时只有3位值班保安,一位巡查楼层,另两位在门外的停车场指挥和照看顾客的车辆。
律师称:酒店方责任不可推卸
为了进一步了解细节,记者要求看一下酒店当时的监控录像。张经理请示了相关负责人后,带着记者来到后边的监控室。从监控录像显示的情况来看,几乎与金先生所说的没有什么差别。只是发生纠纷时,虽然没见到保安,但有一位酒店的女工作人员曾上前劝解。
“酒店方将责任推得一干二净,事后还不闻不问。”金先生认为,他是来住酒店的,况且已开了房间,应是酒店的消费者。“无故被人打了一顿,酒店难道就没有责任?”
据酒店大堂经理徐小姐说:那个打人的是在三楼包厢里用餐的顾客。
“因为此事件发生得很突然,前后才几分钟时间,所以保安和工作人员还没反应过来,那人就走了。”保安部张经理称。
“酒店方的责任是不可推卸的。”浙江理论律师事务所的申铁旗律师认为:酒店作为公共营业场所,与金先生之间是一种消费关系。按法律规定,酒店有保证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和责任。“而顾客在大堂被打,造成身体和精神伤害,顾客可以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