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方金贵在受审
日前,杭州市中级法院对临安市原政协主席方金贵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方金贵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十万元。
这一消息传到他的老家临安,许多人都大吃一惊,尽管关于方金贵被一套房子套住的传闻早在去年7月底就在当地传开了,但是,善良的人们还是希望那仅仅是传言。
然而,法院的判决书写得明明白白,经法院审查:在1999至2005年期间,方金贵利用担任余杭市(区)委副书记及临安市政协主席职务之便,为多家房产开发公司等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101余万元,其中最大的一笔便是收受浙江XX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某以购房差价款为名贿送的76万元人民币。
山里娃成处级干部,本可安享晚年
从一个山里娃到一个正处级领导干部,今年59虚岁的方金贵可谓一路顺风。他17岁参加工作正好赶上“文化大革命”,不到一个月就任临安市岔口公社团委副书记,不久,转为团委书记,1973年又成为全县最年轻的公社党委委员,1977年方金贵升任公社党委副书记,两年后成为“一把手”。1984年,他当上了临安县昌化区委书记,1986年调到县城任农经委副主任,次年旋即扶正。1989年7月任临安县县长助理,1990年3月任副县长,1993年3月任临安县委常委、纪委书记。1996年4月调到余杭市任市委常委、纪委书记,1998年任市委副书记,2000年余杭撤市设区,方金贵任区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2003年余杭区换届,当时已经55岁的方金贵调回临安任市政协主席。
不料,原本以为再干两年便可安度晚年的方金贵,2005年8月18日,却因涉嫌受贿犯罪被杭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
令办案人员甚感意外的是,方金贵一到案就对他们说:“我做过纪委书记,也管过政法,实在不该犯这样的错误,但是现在已经走到这一步,实在是明知故犯,我已下了实事求是、坦白从宽的决心,把自己的问题交代清楚。”,说完,就开始将自己受贿的犯罪事实原原本本交代出来,包括检察机关已经掌握的那套“天上掉下来的房”。
跟老板走得太近,倒在金钱下
在调任余杭任职前,方金贵在临安的名声相当不错,尤其是他肯为百姓办事且为人清廉出名。据说,当地百姓有困难找他,他从没架子,在不违反原则的前提下都会尽力去办,而且事情办成后也不收人家的礼,甚至人家拿点土特产来谢他,他推辞不过就买点礼品回赠。即使是刚到余杭的头几年,方金贵也依然在公众面前保持着自己一贯的清廉形象。
但是,随着联系企业的增多,与老板们越走越近,方金贵有些招架不住了,慢慢地在金钱面前败下阵来。
像大多数贪官一样,方金贵对自己的第一次受贿记忆犹新。1999年,方金贵在担任余杭市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余杭一家木业有限公司解决工业用地、用电、供水等困难,并在该公司老总陈某的朋友偷税漏税案件上,受陈某之托,打电话给税务部门负责人,要求从轻处理。事成后,同年9月,方金贵带着陈某和余杭某服装公司董事长高某等一批余杭籍老板到美国招商引资,在美国洛杉矶一宾馆客房内,方金贵第一次收下了陈某、高某各送的1000元美元。“紧张得一夜没睡,像做贼一样,生怕被人看到。”方金贵在回忆道。
第一次受贿后,方金贵对金钱的欲望被激活了。2000年春节,当方金贵在家中非法收受余杭市某塑料厂厂长高某某送的人民币3000元时,已经很坦然了,因为他觉得自己为这家厂解决了资金不足的困难,过年拿个红包很正常。这年9月,在新疆乌鲁木齐一酒店客房内,方金贵又收下了高某某送的人民币5000元。2001年、2002年,连续两个春节,方金贵都在自己的家里大大方方地收受高某某的“拜年礼金”5000元到1万元。
在余杭,像高某某这样“知恩图报”的老板自然不少。上面提到的余杭一家木业有限公司老总陈某在方金贵等人的帮助下,生意越做越大。自从那一次在美国送了1000美金给方金贵后,他就知道“方书记不是一个不吃荤的和尚”,2001年5月,在澳大利亚悉尼一宾馆客房内,他又如法炮制,给了方金贵1000美金,果然,这次方金贵已经毫无愧色了。随后,两个人转到澳门,陈某又送他一只价值上万元的欧米茄手表,方金贵从容地戴在手腕上,回到余杭还向人家炫耀呢。此后,方金贵又收受陈某送的港币3万元、新加坡币3000元、马来西亚币5000元。
几乎在同一时期,杭州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任某、余杭某药业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某等老板都先后给方金贵送过或2万元赌博筹码或2万元现金,以感谢方金贵在企业改制或企业资金上给予的照顾、帮助。
为保护老板的项目,亲任总指挥
年纪轻轻的阿强是余杭一家房地产公司老总,自从成了方金贵的“忘年交”后,有困难就找方书记帮忙。2000年,阿强在余杭搞一个房地产项目时,因为征地费用低,有几户人家不肯拆,工程拖了几个月,阿强便找到方金贵派员增援。身为余杭市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的他居然决定成立由镇党委负责人、公安局领导和他三人组成的工程临时指挥部,方金贵亲任总指挥。每天派30名公安干警在现场保护施工,并且当场抓了几个阻止施工的群众,关了他们几天。公安局领导虽然对此颇有微辞,但碍于方金贵是自己的顶头上司,只好硬着头皮被老百姓骂。
由于方金贵的大力帮助,阿强的项目进展顺利。次年6月,阿强借与方金贵一起出境考察之际,在澳门东方宾馆客房内,送给方金贵港币1万元,算是谢过方金贵了。方金贵也没觉得什么,点了点数,往口袋里一塞,回自己房间睡觉去了。
2001年初,方金贵又答应杭州一家丝绸有限公司董事长许某的帮忙请求,打了个电话给公安局领导,使因赌博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冯某某(系许的朋友)得到从轻处理。这一次,方金贵一个电话得到的“报酬”是人民币1万元。
天上“掉下”一套房,白捡了76万
这几年,余杭的房地产业很旺,一些老板纷纷想拿地造房赚大钱。于是,老板们就找身为区委副书记的方金贵帮忙。2001年至2002年期间,方金贵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杭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旧城改造项目进行协调,并主持召开协调会,将位于余杭区内的杭州一家电路有限公司厂区地块定向由杭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让,这让房地产公司老板大赚了一把。与此同时,这个老板没有忘记方金贵。2001年5月,方金贵在香港非法收受这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汤某送的港币2万元。2003年春节前,在临安市国际大厦停车场,方金贵又收受汤某送的人民币2万元。2005年春节前,方金贵在家中收受汤某送的人民币3万元。
相比之下,浙江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某出手比汤某大方,可能方金贵给他创造的利润也更多。陈某某也是临安人,1999年准备在余杭五常乡一带买土地搞房地产开发,找到老乡方金贵帮忙。方金贵二话没说,就亲自陪他联系五常乡书记、五常乡乡长和余杭市副市长、土地管理局局长、建设局局长、土管局副局长等人,要求他们为浙江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该地块给予价格优惠和办理手续的便利。当年,陈某某就办好了这近千亩土地的手续,并着手开发。为此,陈某某多次当着方金贵的面说要好好谢谢他。2004年7月,陈某某先送给方金贵欧元980元意思意思。不久,更大的礼物送上门来了。
同年10月,方金贵在对自己所购的房屋毫无了解的情况下,以其妻子周某某的名义,签署陈某某公司开发的某楼盘购房须知,“预订”了某楼盘1B43幢01室的商品房(并将购房须知的签署时间更改为2003年12月30日)。并预付“订金”8万元(并将收款收据出具时间更改为2003年1月15日),2004年12月,浙江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该商品房出售给姚某。2005年1月,姚某在浙江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求下,将“差价款”人民币76.4887万元存入以周某某名字开户的银行账户内,方金贵非法予以收受。2005年5月,陈某某将“订金”8万元退还方金贵。就这样,方金贵白捡了76万。
不过,方金贵毕竟做贼心虚,他知道这套自己都不清楚朝南还是朝北的房子可不是天下掉下来的馅饼,而是在受贿。2005年6月22日,方金贵拿了老婆的身份证到银行里将账户里的钱转成定期存单,并将原来的账号销掉,以此逃避检查。同年7月16日,从北戴河开会回来的方金贵嗅觉到了一些风声,想把76万元钱退还给陈某某。但为时已晚。
2005年8月18日,经临安市人大常委会(方金贵是临安市人大代表、杭州市政协委员)许可,杭州市检察院依法对涉嫌受贿犯罪的方金贵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同年8月30日,方金贵被依法逮捕。2005年12月9日上午,杭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方金贵受贿案,省检察院专门组织各市检察院的公诉处负责人观摩此案庭审。在法庭上,控辩双方主要围绕方金贵的76万元“房子差价款”是受贿还是炒房所得进行激辩。2006年1月10日,杭州市中级法院依法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认定方金贵的76万元“房子差价款”是借炒房之名行受贿之实,并以受贿罪判处方金贵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人民币。
至此,方金贵被彻底套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