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欢迎浦江‘3·25凶杀案’侦破组凯旋”。3月29日下午6时许,浦江县公安局门口锣鼓喧天:该县岩头镇下杨村等12个行政村的200余名村民在迎接抓捕杀人嫌犯归来的民警。
3月25日13时30分许,浦江县岩头镇下杨村的于某在大王店村边一个水坑里,发现一具裸体女尸。
接到报警后,浦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仙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勘察、鉴定,认定该女系他杀,且发现尸体的水坑不是第一现场。
当天下午,该局民警就查清了死者的身份。死者张某(女,42岁,江西省安福县人)暂住在浦江县岩头镇某旅馆。张某没有固定工作,经常接到电话后到外面过夜。通过对与张某来往密切的“胖子”、“阿斌”等人的深入调查,民警发现张某的真实身份是卖淫女,“胖子”、“阿斌”等人都是嫖客。
在调查中,“胖子”、“阿斌”等人向民警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2月26日是张某的农历生日。25日下午,张某约了“胖子”、“阿斌”等人,准备在26日中午到浦江县郑家坞镇一老乡开的饭店吃中饭。“胖子”、“阿斌”等人还证实,当天晚上张某接触的最后一个人是岩头镇下杨村的一个光棍。
根据这一线索,浦江县公安局立即到下杨村展开调查,查实“胖子”、“阿斌”等人所称的光棍名叫黄木苟(男,47岁)。黄木苟自2月26日后突然不知去向。当晚10时许,该局民警对黄木苟所住的工棚进行勘察,发现工棚的地面、墙壁上均有死者的血迹。3月26日,浦江县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黄木苟刑事拘留,并上网查缉。
3月26日中午,有群众向浦江县公安局民警反映:黄木苟四五年前在上海打工期间,与山东枣庄的一名女子有关系,该女子还到浦江看过黄木苟。警方立即组织抓捕组赶赴山东。
到山东后,抓捕组根据该女子是瘸腿的重要特征,迅速查清姓名、住址。随后,抓捕组在当地警方协助下,分组在枣庄市汽运中心、光明广场守候。3月27日下午6时许,黄木苟果然同其女朋友出现在光明广场。早已守候在此的民警,迅速上前将其抓获。
黄木苟被抓获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据其交代,自去年下半年开始,黄木苟以每次100元的价格,多次同张某发生性关系,此后还欠下三四百元钱。2月25日晚上,张某找到黄木苟,两人发生关系后,张某向黄木苟讨要嫖资,但黄木苟没有钱。两人发生争吵后,张某打了黄木苟一个耳光,被激怒的黄木苟操起一根棍,将张某砸死。随后,黄又将张某背到附近的荒地,将张某的尸体扔进一个水坑,并用柴草遮住。
目前,黄木苟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浦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