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正在酝酿制定加收燃油附加费的有关具体实施办法,这意味着今后市民坐长途汽车和出租车有可能要另外交费。这是昨天上午温州市召开的贯彻落实全省完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配套方案会议透露的消息。
据市发改委副主任刘世安介绍,省物价局已会同省交通厅初步拟定了建立出租汽车、道路班车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的意见。在新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完全确立前,我省“油运联动”将主要采取加收燃油附加费的方式。
所谓燃油附加费,也就是当成品油价格的变动对出租汽车和道路客运班车营运成本的影响达到一定程度,现行的价格政策难以消化该影响时,通过燃油附加费的方式疏导出租汽车和道路班车客运价格。
乘坐长途车可能要另外加价
跨省、市道路客运班车燃油附加费的标准、执行时间等具体实施方案,将由省道路运输协会提出申请,报省物价局、交通厅批准后执行。市内跨县道路客运班车加收燃油附加费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交通主管部门依照上述规定制定。
县内道路客运班车(包括农村客运)是否采取加收燃油附加费的方式,则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决定。
道路客运班车燃油附加费不计在票价内,另外收取。
坐出租车要另交0.50元以上的费用
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标准根据一定地域范围内出租汽车平均每载客车次的耗油量及燃油代表品的价格变动情况确定。
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将以每载客车次0.50元及其倍数计收,其具体实施办法将由市及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上述规定制定,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出租车加收燃油附加费实施前,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告。
与此同时,市物价部门近期将对涉及出租车的各项收费进行进一步清理整顿,对于国家和省里明确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将坚决予以取消。
另据介绍,市交通部门正在协助物价、财政部门制定临时性财政补贴具体方案。该方案将坚持燃油成本支付者受益的原则,也就是实行燃油补贴的部分,将确保补贴资金落实到具体支付燃油经营成本的经营者、车主或司机身上。
公交票价不受影响
市市政园林局副局长赵文斌在昨天上午的会议上表示:城市公交,不因成品油价格上调减少公交线路、减少营运班次、缩短服务时间。
此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将实行财政补贴政策,对公交票价不会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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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后,温州市90号汽油由每升4.01元调整为4.21元;93号汽油由每升4.25元调整为4.47元;97号汽油由每升4.49元调整为4.72元;0号柴油由每升4.10元调整为4.24元。据统计,温州市2005年全社会各行业的成品油销售总量为148.8万吨。如按2005年全社会用油量每吨提价200元测算,温州市将直接增加用油成本2.98亿元。全省直接增加用油成本支出将达2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