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出资合伙“经营”
2004年2月,金国平与蔡丰国、胡军辉、韩冯根等人经预谋后,决定共同出资经营“偷渡生意”,偷渡成功后收取偷渡款进行分红。
按他们的操作方式,一个人要是想偷渡,总费用是12万元至14万元不等,只要将身份证复印件、照片及3000元至5000元押金交给“马仔”就可以了。其他费用等偷渡到国外后,“马仔”会通知其国内家属付清余款。
2004年7月29日,金国平、韩冯根、胡军辉等人组织张某等19名偷渡人员持湖南省岳阳市签发的护照及法国驻武汉领事馆的签证,从深圳出境前往法国,到该国后滞留不回。此次收取偷渡费用后,团伙成员进行利益分成。其中韩冯根、张宇分得所占股份的110万元偷渡款。
办照签证出境一条龙
金国平的偷渡团伙要正常运作,需要一批得力“干将”。被告章志德是专门为金国平介绍偷渡人员的,胡军辉负责为偷渡人员办理异地护照,蔡丰国则负责联络他人去领事馆骗取签证,韦秋兰负责安排偷渡人员的行程和购买机票,最后由徐康华负责运送偷渡人员出境。这样就完成了护照、签证、出境一条龙“服务”。
由于持温州护照办理出国签证比较难,所以该偷渡团伙便寻求在异地办理护照。据岳阳检察机关指控,1998年,胡军辉认识正从事组织偷渡犯罪活动的金国平,得知参与偷渡能获取暴利,便主动请缨,专门为金国平等人办理偷渡人员的护照。他拿着偷渡者相关资料,先为偷渡者购买岳阳的户口,然后再办理护照。办好护照后,金按每本护照1.6万元的价格向胡支付。
2003年12月至2004年7月,胡先后6次分别通过岳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科长刘某(在逃)和长沙市的余某(暂无法查实),办理了152本护照,交给金国平组织他人偷渡出境。从中共获利20余万元。
在法庭上,被告蔡丰国称自己都是通过上海人刘小楚去办理签证的,每个签证的费用为2万元至2.5万元。“只需要提供偷渡人员两张照片和一本护照,三天内就能搞定”。另外,被告张宇在庭上说,在一次法国政府考察团来上海的时候,他认识了一名法国官员,并利用这一层关系为偷渡人员办理出国签证。
公安科长“批发”护照
历时一年的缜密侦查,温州警方在各地警方的配合下,辗转北京、广东、福建、湖北、湖南、江西及浙江各地,将涉案的犯罪嫌疑人一一抓获。
温州警方在调查中发现,从查获的近两百本违规签发的护照中,大部分出自湖南岳阳。随后,湖南省公安厅和岳阳市纪委、市检察院随即组成联合调查组立案侦查,初步掌握岳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涉嫌“违规办护照”,部分警员涉嫌为出境者非法办理假身份证、假户口,并由此办理护照牟取暴利的事实,牵出了岳阳违规批发护照的大案。
岳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科长刘某事情败露后外逃英国,使案件一度陷入僵局。该科室副科长张某等数名民警被“双规”,其间张某迫于压力跳楼身亡。该科民警何某在明知他人企图偷越国境的情况下,仍为其非法办理护照;技术员王某在明知自己没有护照申请初步录入职权且该科又违规收取一定数额赞助费的情况下,仍利用所学专业知识办理护照申请的电脑初步录入。
另外,王某还按每本5000元共计收取460000元非法所得进入该科小钱柜。目前这两名警员都已被判刑。
在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长吴某以及相关科室的邱某也因牵涉此案被撤职、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