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检察机关的数据表明,我省市、县两级党政领导干部腐败案件中,因接受商业贿赂而导致的犯罪高达90%以上,商业贿赂已成为侵蚀领导干部“廉洁肌体”的“重症病毒”。
商业贿赂为何成为现阶段领导干部腐败犯罪的重要诱因?我省检察机关近年来所查办的案件显示,该类犯罪主要源于三种情形:
“服务企业”竟成“共同谋利”
杭州市余杭区原副区长马惠明在分管经济开发区时,为了招引私营企业——浙江“琴鸟木业”落户开发区,给该企业提供了不少优惠政策,不仅帮助该企业解决银行贷款问题,还以开发区的名义为其代建厂房等。
在该企业落户开发区后,马对企业经营者金某提出的要求也是尽量满足。为金某带来丰厚利润的同时,马惠明也获得了近百万元的“回报”,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
马惠明事后的供述说:“金某一次次地给我送钱,而我收受他的钱财丝毫没有认为有什么不妥,反而认为这是正常的回报。”
省检察院检察官指出,主动服务企业,帮助企业克服发展中的困难,本是一件好事。但有的人价值取向发生偏差,在帮助企业取得发展的同时,却与企业的经营者形成了利益上的共同体,结果走上犯罪道路。
交友无界限,结果变腐败
绍兴市越城区原区委书记刘德秋受贿案,是我省检察机关近期查处的影响较大的案件之一。
据介绍,刘德秋在担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土管局局长期间就交了不少企业界的“朋友”。时间一长,为这些“朋友”谋取利益与接受这些“朋友”的酬谢成了对等的“人情往来”。刘德秋受贿一案最大的特点不在于数额巨大,而在于该案涉及到众多的企业老总,仅在检察机关起诉书中提及的就有12人之多。
检察官指出,当前一些领导干部乐于与企业经营者交往,成“朋友”后没了界限。不少地方的党政领导在帮助企业招商引资、出国考察时,往往是与有关企业的老总结伴而行。个别领导干部平日里也乐于与一些企业经营者交往,甚至以“朋友”相称。交友无界限,最终往往演变成腐败。
自制能力差,难抵大诱惑
原杭州市余杭区区委副书记方金贵,为当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用地上提供帮助后,该公司即将一套价值近百万的商品房“赠予”方金贵。方开始并不敢接受。但在2005年初,该公司以购房差价款的名义将76万余元的重金摆在方金贵面前时,他还是接受了。
检察官认为,当不法经营者出手“大方”,个别自制能力差的领导就难以抵制诱惑。检察人员在办理一些领导干部贿赂案件中发现,单次受贿数额多数在5万元以上。这些领导干部在接受过重金贿赂后,往往一发而不可收,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