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一家公司的部门经理,驾车撞死人后,居然说服公司的保安前来“顶罪”。他开出的条件是,顶罪之后,将帮助这名保安赡养老人和抚养孩子。“肇事司机”投案自首
2006年3月12日晚,在龙湾区上江村张家牌16号地段发生一起恶性交通肇事案。
在现场,交警发现一辆牌号为浙C20124的白色金杯面包车前挡风玻璃粉碎,车后拖着一名血肉模糊的青年男子,已气绝身亡。勘查表明,死者被车子整整拖了1900米!
死者是湖南青年杨某,年仅23岁。出事前是在黄屿一家私营企业打工。
当晚9点50分,温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一个电话,一名河南籍男子李某声称要自首。
李某今年35岁,是瓯海经济开发区某眼镜公司的保安。他向警方交代,事发当晚他开着公司车出来玩,突然,一个像人的物体撞了上来,导致车前挡风玻璃破碎,保险杠也被撞落。但由于怕受到法律的惩罚,他只刹了一会儿车就继续开,后来发现死人了,便弃车逃走。肇事元凶另有其人
4月6日,瓯海警方接手案件后发现疑点重重:当时坐在车内的李某和李经理与现场目击证人证言出入很大;另据调查显示,当时车内还有其他人。
这时,一位女子的出现,拨开警方的破案疑雾。她是保安李某的前妻,河南籍的妇女贾某。贾某说,4月1日到温州后,公司李经理对她百般照顾。李经理承诺,万一李某要坐牢的话,他会补偿李某儿子的抚养费和老人的赡养费。贾某听了后,总怀疑里面有点问题,就过来向警方反映情况。真凶是无证驾驶的经理
4月7日,警方将李某拘传,并找到了另外两名坐在车后座的证人。当天,李某就交代了他是为李经理顶的罪。这点得到另外两名证人的证实。
原来,事发当晚8点多,没有驾照的李经理在撞人后,加速往前开,直到行至上江村一巷口,被群众围阻,车上4人才分头逃窜。李经理知道保安李某有驾驶证,就授意李某先把事情顶起来。
据了解,真凶李经理拥有大学本科学历,三年前来到温州闯荡,是温州为数不多的职业经理人,被捕当天是他36岁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