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杭州市民在睡梦中被进出小区的快递公司、牛奶配送运输车辆噪声等住宅区复合型噪声惊醒时,往往想到的是投诉到环保部门,要求他们来管管这些噪声制造者,但笔者日前从浙江省杭州市环保局获悉,自杭州市《关于住宅区复合型噪声管理职责分工的法律意见》出台以来,这类住宅区复合型噪声的投诉近来在环保部门信访科几乎消失了。
住宅区复合型噪声是在经济发展新形势下产生的一种新型噪声。如近年来快速发展起来的新型行业快递公司、托运部门、牛奶配送、报刊发行点车辆进出的噪声,搬运货物产生的噪声,还有人们大声喧哗的噪声。这类噪声往往发生不定时,监测也难,而在住宅区里又实实在在地存在,且扰民问题还较为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出台时此类噪声污染尚不明显,因此也未明确由哪个部门来负责管理。
长期以来,市民在这类噪声投诉中,常会被相关部门转来转去,最后投诉到了环保部门,要求进行处理。一些市民干脆投诉到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对此类噪声的管理主体不是很明确,一般也会把它转交环保部门办理。同时,此类案件多影响到市民休息,极易引起重复投诉,投诉发生率较高。如杭州市江干区的一家报刊发行点,租在住宅楼下。附近居民投诉他们凌晨收报、分报等过程中的响动影响休息。因没有环保前置审批,也无明确的处罚依据,环保人员只好和社区工作人员一起劝说,但结果是劝说一次好一次,过不了多久投诉又来了。下城区青春坊的一家托运公司,凌晨三四点车辆进出、装卸货物影响居民休息,处理的过程也只能以劝说为主,花了环保人员很多精力。最后,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好请这两处的房东收回房子。
针对这一问题,杭州市环保局及时同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市法制办、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进行沟通,对这类复合型噪声的产生及原因进行分析,对群众投诉情况进行梳理分类。同时,仔细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形成会议纪要向市领导专题报告。市法制办在进一步调研基础上形成了《关于住宅区复合型噪声管理职责分工的法律意见》。并经杭州市领导批示后,去年底印发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执行。
“法律意见”将住宅区复合型噪声进行分类,并分解到各管理部门。其中工业企业使用发电机产生的噪声属工业噪声,由环保部门负责管理;快递公司、托运部门、报刊发行点、牛奶配送点等的机动车辆在进出住宅区时发动、运行或刹车产生的噪声、小区内停放的汽车防盗器产生的噪声均属于交通运输噪声,由公安部门负责管理;快递公司、托运部门、报刊发行点、牛奶配送点等在夜间货物营运中因装卸、搬运货物发出碰撞、磨擦产生的噪声、营运人员大声喧哗产生的噪声以及茶室、棋牌房、卡拉OK等娱乐服务业噪声、农贸市场批发交易产生的噪声、小区健身活动场所产生的噪声、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发动机产生的噪声均属于社会生活噪声,管理职责已划归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筑工地夜间违法施工噪声归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管理。
“法律意见”最后强调,环保部门除负责工业噪声外,还应当履行全市的环境噪声监督管理职责。
“法律意见”出台后,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接到此类投诉的,按确定的职责分工转到相关部门处理;投诉到环保部门的,告诉投诉人应该到哪个部门投诉……如此一来,此类噪声投诉到环保部门的就越来越少了。在其他部门对此类噪声处理过程中,杭州市环保部门也积极配合,派出人员或提供必要的仪器。
杭州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认为,“法律意见”的形成,明确了各部门在住宅区复合型噪声方面的管理职责。“意见”没形成前,划归环保部门处理投诉比较多,这其中包含了许多不属环保部门职责的投诉,也包含了不属环保部门处理的住宅区复合型噪声,这一方面增加环保部门的工作压力,也牵扯了环保部门不少精力。有了“法律意见”可依,环保人员可以集中人力、精力,处理好更多职责内的案件。
据了解,“法律意见”出台后,其中涉及的部分职责引起了一些争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认为,住宅区快递公司、托运部门、报刊发行点、牛奶配送点之类的噪声,处理起来依据不足,由其他部门管更好。公安部门认为,小区内停放的汽车防盗器产生的噪声归他们管理,理由也不足。之前,他们都将相关意见反映到了市法制办。但截至笔者发稿时为止,市法制办仍然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