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对方是一家公司的经理后,一个歹毒的计划,从杨某心中生出。
为圆在QQ上编的谎言,杨某找来自己的女友:“你去跟他发生关系,然后拍成录像带交给我,我们弄点钱花花。”这句话,让女友邵某惊得说不出话来,但在杨某威逼下,她还是带着录像机走进酒店……
日前,涉嫌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杨某、邵某,被温州鹿城区人民检察院批捕。
威胁女友与他人发生性关系
37岁的甘肃男子杨某,大学文化程度,在温州却没一份工作维持生计,每天都泡在网上。去年11月左右,杨某以女性身份,化名“夏某”,在QQ上认识自称是某公司经理的叶某。杨某开始打起鬼主意。
聊天一个月后,叶某兴冲冲地约“夏某”晚上见面,然后跑到温州某大酒店开房间。这时,杨某找来女友邵某,让她冒充“夏某”和叶某见面且发生性关系,并让她用摄像机将两人做爱过程偷拍下来,加以敲诈。
邵某显然不肯同意,但是,杨某装作不经意地说了一句,以前两人发生性关系的录像还在。虽没明说,但邵某感到了威胁,只好答应下来。
自拍性爱录像带敲诈公司经理
在杨某的要求下,邵某被迫带上录像机,准备将自己和叶某发生性关系的内容录下来交给杨某。当晚10时多,邵某和叶某在酒店发生第一次性关系。但是,邵某不会使用录像机,没有拍到杨某想要的内容。
一个多月后的一天晚上,邵某和叶某又在酒店开房间,发生第二次性关系,邵某将第二次偷拍的录像,在酒店楼下直接交给杨某,杨某在邵某家,用电脑将录像刻成光盘。
3月9日下午3时许,一名陌生男子找到叶某,递上一个信封。叶某打开一看,是一个光盘,光盘里竟是男女性关系的记录,叶某马上联想到“夏某”,忙发信息问她什么意思。而在另一头,在杨某指使下,邵某向叶某敲诈5万元人民币,后降至2.8万元人民币。
公司经理清醒后主动报案
一直蒙在鼓里的叶某终于明白了一切。就在他焦灼万分时,3月15日上午11时许,那名男子又将一张与上次同样的光盘交给叶某,并发信息让叶某汇3万元钱到一银行账户上。终于清醒过来的叶某没答应,要他提供担保人并当面谈判,担保以后不再发生同样的事。同时,叶某将情况告诉了公安机关。
眼看钱就要到手的杨某,很快答应叶某的要求,应约来到温州市区谈判。早已埋伏在此的民警将杨某一举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邵某虽然在案中没参与预谋,也没直接向被害人索要财物,但她接受杨某安排,帮杨某偷拍自己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的录像,并交给杨某,使杨某敲诈勒索行为得以实现,其行为涉嫌敲诈勒索罪。